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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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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第2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3年12月30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明为2015年6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设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电话:(021)68649788

联系人:唐世春

股权结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硕士学位。历任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综合计划部总经理,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总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任,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监事。

陈一松先生,董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信实业银行资金部科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秘书兼行长办公室副主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包学勤先生,董事,研究生。历任招商银行证券业务部出市代表、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二部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二部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Guy Robert STRAPP先生,董事,商科学士。历任瀚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资产管理业务投资总裁、瀚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瀚亚投资集团首席执行官兼瀚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黄慧敏女士,董事,新加坡籍,经济学学士。历任花旗银行消费金融事业部业务副理、新加坡大华银行业务开发副理、大华资产管理公司营销企划经理、瀚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营销部主管、瀚亚投资(台湾)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现任瀚亚投资(台湾)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秀彬女士,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施罗德国际商业银行东南亚区域合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风险及合规总监。现任瀚亚投资首席风险官。

何德旭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夏执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部副处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

杨思群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

注:原“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自 2012 年 2 月 14 日起正式更名为瀚亚投资,其旗下各公司名称自该日起进行相应变更。瀚亚投资为英国保诚集团成员。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於乐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日本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管理部主管、通用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 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

解晓然女士,监事,双学位,历任上海市共青团闸北区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助理。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吕涛先生,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9年2月已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桂思毅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安达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中乔智威汤逊广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德国德累斯登银行上海分行财务经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

唐世春先生,副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隋晓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首席市场官、首席运营官。现任信诚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4.督察长

唐世春先生,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5.基金经理

曾丽琼女士,金融学硕士,12年金融、基金从业经验; 拥有丰富的债券投资和流动性管理经验;曾任职于杭州银行和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2月至2010年6月期间,担任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2月至2010年6月期间,兼任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8月加入信诚基金,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宋海娟女士,工商管理学硕士,10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职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债券交易员;于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类投资经理;2013年加盟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胡喆女士,副首席投资官、特定资产投资管理总监;

王旭巍先生,副首席投资官;

董越先生,交易总监;

张光成先生,股票投资副总监;

王睿先生,研究副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382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356只,QDII基金26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客服电话:400-666-0066

联系人:钱慧

电话:021- 68649788

网址:www.xcfunds.com

2、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邮编:518048)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755-23835888、010-60838888

传真:0755-23835861、010-60836029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26606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5)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71-9554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71-85106383

联系人:周妍

网址:www.bigsun.com.cn

(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权

联系电话:0755-82026521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85130554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10)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服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 话:021-54509998

传 真:021-64385308

(1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8F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21-20835879

(1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4)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电 话:021-33323998

传 真:021-33323993

网址:fund.bundtrad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客服电话:400-6660066

联系人:金芬泉

电话:021- 68649788

网址:www.xcfunds.com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傅琛慧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振波

四、基金的名称

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基础上,主要投资于高收益固定收益产品,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为投资者提供每月定期支付。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2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债券、现金各自的长期均衡比重,依照本基金的特征和风险偏好而确定。本基金定位为债券型基金,其资产配置以债券为主,并不因市场的中短期变化而改变。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市场估值水平、风险水平以及市场情绪,在一定的范围内对资产配置调整,以降低系统性风险对基金收益的影响。

2、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策略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考量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等因素,研究各投资品种的利差及其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以获取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潜在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所投资债券采取买入并持有策略,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个券精选,以提高基金收益。

目标久期控制及期限配置是本基金最重要的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结合市场状况,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及不同期限债券收益率走势变化,确定目标久期。在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之后,本基金将采用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自上而下进行期限结构配置。具体来说,本基金将通过对央行政策、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等众多因素的分析来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从而通过子弹型、哑铃型、梯形等配置方法,确定在短、中、长期债券的投资比例。

在基金的后期运作过程中,本基金也将在实际投资中采用目标久期控制和期限配置策略,当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将上升时,降低组合久期;当预测未来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

同时还将采用信用利差策略、相对价值投资策略和回购放大策略等债券投资策略,在合理控制风险的情况下,构建收益稳定、流动性良好的投资组合。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采用数量化的定价模型来跟踪债券的价格走势,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以获得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税后)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偏低风险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于2015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的财务数据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2只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证投资。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投资。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本基金建仓期自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6月30日,建仓期结束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运作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格: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所收取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格:投资者赎回费率

注: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0月8日发布《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赎回费率的公告》,自2014年10月10日起,降低本基金赎回费率标准。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应日期。

2、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的“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部分,更新了相关成员的内容。

3、 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有关信息。

4、 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对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 在“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财务数据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6、 在“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该节的内容,数据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7、 在“第二十五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披露了自2014年12月31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3日

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8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投资人或信诚基建工程份额持有人办理信诚基建工程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信诚基建工程份额申购、赎回时除外。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信诚基建工程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信诚基建工程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信诚基建工程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在办理信诚基建工程份额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办理信诚基建工程份额场外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信诚基建工程份额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含申购费)。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其他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1、信诚基建工程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2、信诚基建工程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3、信诚基建工程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信诚基建工程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信诚基建工程份额,且通过场内单笔申请赎回的信诚基建工程份额必须是整数份;信诚基建工程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信诚基建工程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信诚基建工程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0份。信诚基建工程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开放式基金账户内剩余的信诚基建工程份额低于100 份时,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1、信诚基建工程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按照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逐级递减,场外赎回的实际执行的费率如下:

(注:Y:持有时间,其中1年为365日,2年为730日)

2、信诚基建工程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不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

3、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信诚基建工程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可以与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或下述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

2、投资者通过信诚网上直销系统对本基金进行定期定额申购,根据支付渠道不同有如下费率优惠:

(1)中国农业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招商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8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汇付天下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支付宝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3%的,享受费率 2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3%,则按 0.3%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3%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5)银联通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本基金同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包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和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

4、投资者可以与上述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除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外,上述销售机构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含申购手续费),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含申购手续费)。

5、有关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业务规则请查询2008年10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的公告》。

6 日常转换业务

6.1转换费率

1、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1)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出基金赎回费。(2)申购费补差: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大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补差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1)当转出基金、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为非固定费用时,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外扣)=(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2)当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费补差(外扣)=转出净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净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申购费补差)/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6.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自2015年8月18日起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适用基金范围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适用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有关基金日常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2015年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3)适用基金范围

上述基金转换业务目前暂适用于本公司募集管理的以下基金: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份额转换业务(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上述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下属分级子基金不接受转换申请。

上述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规定仅适用于场外交易,若场内基金份额欲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须先通过跨系统转登记的方式将场内基金份额转登记为场外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基金的转换。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参见届时相关公告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进行咨询。如销售机构未代理全部上述产品的,则在该销售机构开通已代理的上述产品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邮编200120,直销传真:021-50120895,客服热线:400-666-0066。

2、网上直销平台:交易网址www.xcfunds.com

关于网上直销平台实行的费率优惠:

1) 中国农业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7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 中国建设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8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 招商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8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 汇付天下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5) 支付宝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3%的,享受费率 2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3%,则按 0.3%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3%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6) 银联通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和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2、关于场外非直销机构实行的费率优惠: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进行基金申购业务,前端申购费率享受8折优惠;通过手机银行申购开放式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享有6折优惠;通过柜台、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等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端申购费率享受8折优惠。上述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一律按照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15:00至2016年6月30日15:00期间,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其基金申购手续费费率(前端模式)享受最低8折优惠,折扣优惠后的手续费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手续费费率已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手续费费率执行。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最低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含手机网上交易系统,下同)委托申购基金。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定时定额申购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柜台交易系统现场委托定时定额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委托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或以定期定投的方式参与以下基金公司的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各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不包括定投),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即可享受标准申购费率的4折优惠,但最低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系统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即可享受标准申购费率的8折优惠,但最低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自2014年10月20日,投资者如在天天基金网(www.1234567.com.cn)通过活期宝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申购),其前端申购费率实行2 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3%; 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3%的,按0.3%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3%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如投资者在天天基金网通过银行卡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申购)的,其前端申购费率实行4 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7.2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下列会员单位已具有基金申购赎回权限: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信诚基建A份额、信诚基建B份额的上市交易或者信诚基建工程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信诚基建工程份额、信诚基建A份额与信诚基建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信诚基建工程份额、信诚基建A份额与信诚基建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信诚基建工程份额、信诚基建A份额与信诚基建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基金交易等事宜。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下载基金业务表单和了解基金交易等事宜。

2、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3日

股 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980049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8004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02
合 计20000100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1,936,405.6010.25
 其中:股票1,936,405.6010.25
2固定收益投资16,356,856.1086.55
 其中:债券16,356,856.1086.55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49,364.131.85
7其他资产257,106.471.36
8合计18,899,732.30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955,287.846.87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金融业981,117.767.06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1,936,405.6013.94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016民生银行98,704981,117.767.06
2002521齐峰新材68,627955,287.846.87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2,048,600.0014.7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2,048,600.0014.74
4企业债券8,203,171.9059.03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6,105,084.2043.93
8其他--
9合计16,356,856.10117.71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3200114宝钢EB18,0003,328,740.0023.96
2018001国开130120,0002,048,600.0014.74
312270512苏交通20,0002,024,400.0014.57
412270712泰兴债22,0001,722,160.0012.39
5113008电气转债6,9001,249,176.008.99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6,864.23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96,862.59
5应收申购款53,379.65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57,106.47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3501洛钼转债1,101,576.007.93
2110030格力转债422,686.003.04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24.60%0.42%2.97%0.01%21.63%0.41%
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12.84%1.60%1.24%0.01%11.60%1.59%
2013年12月30日-2015年6月30日40.60%0.97%4.23%0.01%36.37%0.96%

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0.80%
100万≤M<200万0.60%
200万≤M<500万0.40%
M≥500万1000元/笔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Y<365天0.125%
365天≤Y<730天0.063%
Y≥730天0

基金名称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场内简称:基建工程)
基金主代码16552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8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5年8月18日
赎回起始日2015年8月1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5年8月1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5年8月1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5年8月1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A(场内简称:基建A)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B(场内简称:基建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50313150314
下属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单笔申购金额场外申购费率
M<50万1.0%
50万≤M<100万0.6%
M≥100万1000元/笔

持有时间场外赎回费率
Y<1年0.5%
1年≤Y<2年0.25%
Y≥2年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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