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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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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5-56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关注到有相关媒体发表了题为《四环生物募投疑云》的报道,同时,公司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公司对媒体质疑内容进行澄清。公司对报道中涉及的事项澄清如下:?

 一、传闻情况

 1、公司本次定向增发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到的4家公司,均与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与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对购买标的、资产的增值和行业前景有疑问。

 二、澄清声明

 1、本次收购的股权及资产涉及的四家公司股东情况:

 (1)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洲际”)的控股股东为广西阳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陆克平先生。

 (2)湖南盛丰生态农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盛丰”)的控股股东为江阴市新桥第一毛纺厂(集体所有制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新桥镇郁桥村全体村民,历史沿革详见2015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预案》,经公司核实,历次股权转让对象均与阳光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3)江西高峰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高峰”)的控股股东为江苏德源纺织服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秀丽女士,历史沿革详见2015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预案》,经公司核实,历次股权转让对象均与阳光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4)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辉生态”)的控股股东为中国绿园(香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秀丽女士。阳光集团于2002年7月至2007年6月,为春辉生态控股股东,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持有春辉生态15%的股份,其它时期未持有春辉生态股权。

 本次交易涉及的四家公司:广西洲际系阳光集团间接控股公司;春辉生态2002年7月至2007年6月为阳光集团控股公司以及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为阳光集团参股公司;湖南盛丰和江西高峰从成立至今,与阳光集团无关联关系。

 传闻1与实际情况不符。

 2、经查公司股东名册,并与陆宇、孙一帆、王洪明联系核实,上述三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且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非一致行动人,除参与股东大会投票外,未参与过公司的经营管理。同时,通过查询股东名册,未发现阳光集团以及阳光集团控制的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阳光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自然人或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的股权比较分散,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第一大股东广州盛景投资有限公司及陆宇、孙一帆、王洪明均未派代表进入公司董事会,也未派代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通过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影响公司决策的情形。

 传闻2与实际情况不符。

 3、公司本次收购的三家标的公司广西洲际、湖南盛丰和江西高峰,以及春辉生态的苗木资产,截至本公告日,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数均为预估数,此次评估聘请的评估师事务所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公司将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的同时披露相关评估报告。

 另,针对传闻中涉及的苗木资产溢价以及行业前景,因苗木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除胸径外,受苗木的树体特征、苗源产地、市场波动、网络报价与成交价格差异等因素的综合影响,针对传闻中的资产溢价,在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同时披露的评估报告中会进行详细说明。公司认为,生态农林产业顺应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一时的苗木交易萎缩并不影响长远的绿化产业发展。

 传闻3与实际情况不符。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信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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