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林州重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受让安徽顺安矿建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业务需要,公司与安徽顺安矿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安矿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顺安矿建将其持有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矿建”)40%的股权转让给林州重机。林州重机通过资产、货币、承担债务等形式受让顺安矿建持有重机矿建4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重机矿建100%的股权,重机矿建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变更登记情况
2015年8月10日,重机矿建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林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类型
变更前: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后: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事项未变。
三、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安徽顺安矿建工程有限公司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