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郝爱群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现已核准郝爱群女士的任职资格。本行董事会就此正式宣布:自2015年7月30日起,郝爱群女士就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郝爱群女士,195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2003年4月至今担任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巡视员。1983年4月至2003年3月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作司调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1982年7月取得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本科学历,在读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EMBA,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资格。
郝女士作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除简历所披露内容之外,郝女士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没有其它关系;没有持有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本行股份权益;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资料,没有且过去亦未曾参与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事项;在过去三年中未在其它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未在本集团成员中担任其它职务,没有其他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