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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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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经济增速逐步回落、下游行业整体下滑的状况下,公司金属成形机床自动控制相关业务受到较大影响。

 随着《中国制造2025》、《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相继推出,为公司运动控制及交流伺服系统、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系统业务的发展带来良机,其中,运动控制及交流伺服系统业务仍旧保持稳定增长,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系统业务得益于自主核心技术和核心零部件独特优势的有力支撑,保持了高速增长的发展势头。

 在金属成形机床行业整体下滑的情况下,2015年上半年数控系统和电液伺服系统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面对艰难的宏观形势,公司抓住智能和节能两条潜力增长主线,大力提升剪板机和折弯机的数控化率,并着力推广SVP和DSVP等新兴的节能产品。此外重载直驱伺服产品在伺服冲床的配套销售上也取得了积极进展,除继续在国内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外,产品顺利进入欧洲市场,获得了海外客户的认可并取得批量订单。

 运动控制及交流伺服系统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公司贯彻实施“大手笔抢占市场先机,打造国产伺服第一品牌”的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国内和海外销售网络体系,国内重点拓展华东、华南市场,海外瞄准欧美市场。聚焦目标行业,在机械手、3C电子行业已取得重大突破,低速大扭矩直驱伺服在包装印刷行业也有良好的市场表现,绿色节能产品电液混合驱动伺服在油压机行业成功应用,并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同时积极推动运动控制完整解决方案,借助自主产品HMI、运动控制器、PLC及交流伺服的集成优势,在机械手行业得到广泛应用。以一体化、差异化的竞争策略赢得了市场的充分认可,为运动控制及交流伺服系统产品线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新一代高速、高精度交流伺服系统标配20位以上编码器,其产品性能、可靠性和智能化程度大幅提升,进一步增强了公司产品在高端应用和新兴行业的竞争力;一拖六机器人专用交流伺服系统结构紧凑、性能优越,极具性价比,为公司工业机器人提供了更具竞争力核心零部件。

 工业机器人及其成套业务作为公司重点发展方向上半年仍旧保持高速增长,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76.38%,同时毛利率增长约4%。上半年公司继续保持了对工业机器人的持续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具有机器人自主核心技术的控制和功能部件的独特竞争优势进一步得到加强,开发的一拖六机器人专用伺服系统、远程诊断、视觉系统、重载工业机器人、3C行业SCARA机器人等竞争性技术和产品的相继推出, 为未来业务持续增长奠定基础。公司机器人在焊接、上下料和搬运码垛等应用领域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开发了机器人焊接工作站、机器人折弯工作单元以及机器人冲压自动化生产线等特色成套系统设备,目前已具备批量化生产能力,形成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同时公司积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合作,开展智能制造系统业务,为未来发展开拓更大空间。

 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上半年公司在引进高端人才上有较大突破,同时推动公司人才战略的“三化”建设,即队伍年轻化、岗位专业化和能力阶梯化的建设,围绕“三化”战略,加大了对现有人才队伍的优胜劣汰建设力度。

 2015年上半年,公司共获得专利21项(发明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8项。公司在研发方面的战略投入,获得政府项目的认可和资助,“江苏省工业机器人及运动控制重点实验室”成功获批企业类省级重点实验室。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15-046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5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15-047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5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8月10日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15-049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埃斯顿”)董事会编制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0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36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5]054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智能工业机器人及成套设备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026.36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收到利息收入8.98万元,发生银行手续费支出0.00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20.6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江宁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子公司南京埃斯顿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于与2015年4月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江宁支行及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子公司南京埃斯顿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于与2015年4月3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的议案》,为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具体如下:

 1、此次变更涉及的募投项目为“智能工业机器人及成套设备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2、拟将公司增加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即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埃斯顿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

 3、拟将原计划租赁厂房及厂房改造变更为:由公司购买土地(80亩左右)并建设厂房供该项目使用。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的公告》详见2015年4月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5年3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中汇会鉴[2015]0887号《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73,463,628.2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15年4月14日完成。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弥补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5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未及时披露的情况;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未出现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0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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