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了大股东许敏田先生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许敏田先生于2015年8月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7%)质押给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质押融资业务,上述质押已于2015年8月7日办理了相关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时止。
许敏田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3,008,52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61%。截至本公告日,许敏田先生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000万股,约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3.48%,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45%。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