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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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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环境依然错综复杂,全球经济复苏曲折缓慢,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不断加大的下行压力,国内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科学精准实施宏观调控,国民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主要指标逐步回暖,呈现缓中趋稳、稳中有好的发展态势,上半年国内经济同比增长7%,但国内经济回稳基础还需进一步巩固。

 今年以来,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和汽车产销增速明显回落的不利局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积极拓展市场,加强内部管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保公司平稳运行和业绩稳步增长,公司201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30,751.99万元、8,238.82万元和7,553.43万元,其中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了7.25%,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了44.15%和47.76%。

 下半年,公司继续围绕年初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在巩固现有客户的同时,大力发展新客户,拓展新业务,积极开发新产品,力争完成全年的经营计划;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以注塑汽车配件下半年批量供货为契机,加快公司其他汽车配件新产品的研发,形成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特别是要加快国家体育馆演出项目和沙家浜演出项目的建设步伐,争取按计划完工并投入演出,为公司明年的业绩增长奠定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顾 瑜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9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11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8月6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6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1人,其中公司董事罗勤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瑜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本议案,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本议案,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决定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三年)的银行理财产品,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本议案,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5-93)。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9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投资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种投资的对象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种类,即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无担保的债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将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够获得较高的投资效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内控制度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订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及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4年5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理财产品,截止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的理财产品共计39,470万元(已赎回的理财产品共计38,830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含本次)金额共计为人民币640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可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9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11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8月6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1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2人,其中公司监事魏远海先生、黄进叶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汉桥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9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1年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34]号)核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9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11元。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23,379,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39,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84,379,000.00元,已于2011年11月3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南宁市东葛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618458090442,金额为237,379,000.00元)和交通银行南宁友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451060400018170406153,金额为47,000,000.00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9,689,363.99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689,636.0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寅验[2011]3031号”《验资报告》。

 2015年1-6月,上述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189.30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717.91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1,117.29万元、通知存款余额为600.61万元。

 (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5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72,621,722.0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621,722.00股,募集资金总额581,699,993.2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和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5,941,502.2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65,758,491.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9月24日分别汇入在招商银行南宁五一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771900198510303,金额为239,303,700.00元)、招商银行南宁五一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771900198510806,金额为105,094,400.00元)和招商银行南宁高新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771900198510118,金额为221,360,391.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4】第4-00017号”《验资报告》。

 2015年1-6月,上述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0,671.41 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0,396.06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1,896.06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8,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1年11月22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2013年10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审核并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审批才执行,财务部还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台账备查制度。

 (一)2011年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于201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11年11月29日,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南宁市高新支行和中国银行南宁市东葛支行两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1年11月17日,将交通银行南宁友爱支行的47,000,000.00元募集资金最终全部转入中国银行南宁市高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账号为:624958089885)。公司于2012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撤销原中国银行南宁市高新支行的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624958089885),同时决定在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东盟经济园区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800043224266335),原专户进行销户,将原专户资金及销户后结算的利息一并转入新开的专户,并与新开设专户的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东盟经济园区支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如本报告四所述,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6,688.81 万元用于“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根据公司2013年11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13年11月2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南宁市东葛支行、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银行南宁市东葛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626262714396),该专户仅用于“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后,募集资金专户数量未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量,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于2014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14年9月29日,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南宁五一路支行、招商银行南宁高新区支行两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1年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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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1、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主要原因: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目标是培育核心技术、占领技术制高点、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保持主营业务领域的市场竞争优势。该项目将以“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机制企业化、发展方向市场化”为核心, 采取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并重的方针,通过建设高水平的研发平台、聚集高水平的创新团队,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技术和工艺,缩短技术转移和推广应用的周期,大大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较少,但会大幅度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因此,归属于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所带来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该投资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1年首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原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汽车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广西将建设以柳州为中心且辐射桂林、南宁、玉林的汽车工业集群,并将柳州打造成年产销超百万辆的汽车生产基地。广西柳州汽车城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启动的首个超大项目,于2011年4月开工建设,该项目位于广西柳州市柳东新区,规划用地面积203平方公里,计划于2015年形成年产100万辆整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新能源汽车等)生产规模,上汽通用五菱轿车年产40万辆轿车基地项目、东风柳汽年产10万辆商用车及15万辆乘用车基地项目、一汽柳特年产特种车6万辆项目等均落于该汽车城。公司作为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一汽柳特、柳工的主要供应商,为这些整车厂配套供应汽车散热器、汽车暖风机及其他汽车配件。

 为加强与这些整车厂的合作关系,抢占市场先机,保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由公司位于广西柳州汽车城的全资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项目,一方面可更好地满足这些整车厂就近配套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适当降低公司的仓储及运输费。

 2、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2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新增汽车散热器汽车暖风机生产线项目” 拆分为两个项目,分别为“新增汽车散热器生产线项目”和“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新增汽车散热器生产线项目”的产能规模为年产乘用车(小功率)铝质散热器70万台和商用车(大功率)铝质散热器20万台,投资规模为16,080.15万元(含已投入的募集资金),项目仍由南宁八菱实施,实施地点不变;“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的产能规模为年产铝质散热器70万台及年产汽车暖风机90万台,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八菱”)实施,实施地点变更为柳州市柳东新区,项目总投资为12,809.24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6,688.81万元,剩余部分由柳州八菱自筹解决,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公司将6,688.81万元募集资金对柳州八菱进行增资。两个项目总计产能规模与原“新增汽车散热器汽车暖风机生产线项目”相同,总计投资规模28,889.39万元比原募投项目“新增汽车散热器汽车暖风机生产线项目”增加了3,808.39万元(该部分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主要是厂房面积及公用设施增加。上述变更业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了《关于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意变更的意见,上述事项已获得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公司于2013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企业对“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进行调整,将其建设周期延长18个月,计划于2014年12月完工,“新增汽车散热器生产线项目”和“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不变。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目前正抓紧开展购地及厂房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为有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同意公司将6,359.59万元募集资金对柳州八菱进行增资,对于“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 购置设备已使用的募集资金329.22万元,待该部分设备搬迁至柳州八菱后再办理增资程序。

 (4)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完工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转为对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投资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汽车散热器生产线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公司决定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489.7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转为对 “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Ⅰ.“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由于项目所需的土地指标政府部门落实进度延期,公司于2014年8月才通过公开竞拍方式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致使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前的建设进展缓慢,从而影响了项目的总进度。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后,计划完成日期为2015年12月。Ⅱ.“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一方面,新建科研测试大楼主体工程已经建设完工,但内部装修仍在进行中,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客户对热冲击试验机、红外热成像仪等部分研发测试设备新增了要求标准,为满足客户的需求,确保公司相关技术开发仪器设备能够满足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开发需求,公司对部分设备进行升级改进,目前安装调试工作尚未完成,从而影响了项目的总进度。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后,计划完成日期为2015年6月。独立董事对“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完工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转为对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和“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完工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转为对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项目投资的专项核查意见》和《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专项核查意见》,且公司已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5)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完成日期延期至2015年8月。调整原因为:新建科研测试大楼主体工程已经建设完工,但由于多雨天气对内部装修工程带来一定影响,目前内部装修仍在进行中,尚未完全结束,预计工期尚需2个月的时间。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调整后,“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日期为2015年8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 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专项意见,同时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已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12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3,035.1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035.17万元。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由其出具《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11]第 1-2060号)。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及公司置换金额如下:

 ■

 (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

 (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该募集资金无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9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2015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积极拓展新业务,汽车注塑配件计划下半年批量供货,预计公司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增长;二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预计其业绩同比有较大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5-9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11日—2015年8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工业园区科德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瑜女士。

 6、公司已于2015年7月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42,123,7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008 %。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5,763,7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22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形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杨竞忠先生、顾瑜女士、黄生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2,323,705.00 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7,439,567.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887,58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9,865,93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大风文化艺术投资有限公司及贺立德、覃晓梅签署<文化演艺事业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887,58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9,865,93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7,887,587股,占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9,865,93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许迪律师、赵磊律师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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