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署概况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铜道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道电商”)于2015年8月10日在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办公室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互相进行股权投资,实现战略合作,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进行合作经营,打造全国白银及稀、贵金属在线现货交易、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双方在业务方面进行直接合作,发挥各自优势,进行互补合作,双方进行人才交流与培训,技术咨询与合作。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协议有效期到期后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具体合同的重要依据,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二、铜道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介绍
铜道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月1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7258.151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D座14层
法定代表人:欧阳仁美
经营范围: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设备的开发、销售、上门安装和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不含限制项目);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有色金属材料、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矿产品(不含国家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针纺织品、初级农产品、农机化肥、金属制品、黄金首饰、珠宝首饰、工艺品、稀土制品、橡胶制品、木材、机器设备、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的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装卸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物联网信息技术的开发;现代物流技术的开发;现代物流管理系统的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仓储;代理报关;劳务派遣。
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为有效发挥金贵银业和铜道电商在国内白银行业及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强大实力,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达成此次协议。此次协议为战略性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具体合同的重要依据。
(二)合作方式
1、双方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进行紧密合作。
1.1 互相进行股权投资,实现战略合作。
1.2 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进行合作经营,打造全国白银及稀、贵金属在线现货交易、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
1.3双方在业务方面进行直接合作,发挥各自优势,进行互补合作。
1.4 双方进行人才交流与培训,技术咨询与合作。
2、 对于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操作流程、具体分工、收益分配等事项,由双方根据实际具体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后另行签订具体协议确定。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合作旨在通过公司与铜道电商的未来战略合作,打造全国白银及稀、贵金属在线现货交易、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能对公司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间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项目时,双方及相关方将签署具体协议,本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风险。具体的合作细节、合作方式等事项需进一步研究和协商,需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金贵银业与铜道电商战略合作协议。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