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5-095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9日—2015年8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9日下午15:00 至 2015年8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东街33号武夷中心23层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丘亮新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98,950,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084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98,950,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1.0847%。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98,95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由股东大会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2.01 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 同意198,95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 同意198,95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3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 同意198,95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4 债券品种及期限
表决情况: 同意198,95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5 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 同意198,95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6 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198,95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7 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198,95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8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 同意198,95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9 上市场所
表决情况: 同意198,95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10 担保条款
表决情况: 同意198,95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11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 同意198,95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12 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表决情况: 同意198,95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13 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情况: 同意198,95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郝卿律师和周梦可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中国武夷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5-093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8月10日以书面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5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5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丘亮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关于变更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址的议案》
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由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3层公司大会议室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东街33号武夷中心23层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会议室,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董事会表示深表歉意。会议其他事项不变。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5-094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因受台风“苏迪罗”影响,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由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3层公司大会议室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东街33号武夷中心23层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会议室,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董事会表示深表歉意。会议其他事项不变。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0日下午2:30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89),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经董事会五届18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于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下午2:30召开。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9日15:00至2015年8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8月5日。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东街33号武夷中心23层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议案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4、债券品种及期限
5、债券利率
6、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7、发行方式
8、募集资金用途
9、上市场所
10、担保条款
11、决议的有效期
12、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13、偿债保障措施
以上议案于2015年7月21日经公司5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7月22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88、090)。议案2需要进行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5年8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89号置地广场33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797
2、投票简称:武夷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武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0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02,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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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林金铸 罗东鑫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89号置地广场33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3
电话:0591-83170122 83170123传真:0591-83170222
电子邮箱:gzb@chinawuyi.com.cn
(二)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5届18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5届20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居民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为法人的):
持股数:
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号:
代理人签名:
股东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