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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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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5-037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0人,实到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立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简称“本次交易”)相关更新审计报告的议案》;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新了为本次交易事项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更新至审计基准日2015年5月31日),本公司董事会对前述更新后的相关审计报告予以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后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依据更新后截至2015年5月31日的相关审计报告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更新资料及数据,更新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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