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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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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年以来,受国内钢铁行业持续低迷和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跌的双重影响,国内焦化行业面临极为严峻的经营形势,主要产品量价齐跌,行业处于历史上最困难时期,受市场影响,公司主要生产企业持续低负荷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667.3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9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8,765.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19,309.98万元。

 面对严峻的内外部形势,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努力控亏减亏,具体措施为:一、加大公司转型升级力度,努力推进大红山管道公司注入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项目,加快LNG项目建设,向清洁能源方向转型,加快推进焦化制气转型升级项目的立项;二、全力推进降本增效工作,通过及时调整生产负荷,竞价采购模式、物资集约化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等措施,提升公司效益;三、大力开拓市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库存,控制资金风险。四、持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受钢铁及焦化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影响,焦炭及化工产品销售量及价格比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产品销量及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焦化制气及师宗煤焦化焦炭产品销售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的量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及票据贴现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应收票据贴现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成都投智瑞峰LP本金及收益所致;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研发支出中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研发投入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2、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765.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19,309.98万元。其主要原因是:

 一、随着昆明市主城区天然气置换工作的推进,焦化制气公司煤气外销量大幅减少,导致焦化制气公司巨额亏损;

 二、原料煤价格下跌幅度小于焦炭价格的下跌幅度,公司煤焦价格倒挂严重;

 三、受钢铁行业低迷影响,焦炭销售困难,焦炉生产负荷低,单位制造成本升高;

 四、化工市场价格整体下滑,导致化工产品销售利润减少;

 五、受行业影响师宗四个煤矿持续亏损。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4年11月,公司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2个项目: (1)约18亿元用于收购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100%股权;(2)约4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该非公开发行预案及可行性分析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见临时公告“2014-074”、“2014-078”。

 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该非公开发行工作正在推进。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以公司后续的信息披露为准。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装置生产正常,生产焦炭129.85万吨,完成年度计划44.02%,生产煤气(含自用)6.19亿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47.25%,生产煤化工产品(焦油加工装置+苯加氢+甲醇)完成11.00万吨,完成年度计划39.67%,生产原煤11.59万吨,完成年度计划45.27%,生产炭黑0.75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44.64%。主要产品销量情况为:焦炭131.98万吨,煤气2.00亿立方米,煤化工产品11.40万吨。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四)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2014年,公司及子公司师宗煤焦化累计以人民币6.99亿元的自有资金认购成都汇智信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投智瑞峰有限合伙人份额,公司及子公司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截止报告期末,共计收回本金2.15亿元,余额为4.84亿元。(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临时公告“2015-028”)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根据之前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中,公司拟以30,000万元增资五一、瓦鲁和金山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8,490.39万元,完成项目进度为28.30%,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是:根据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要求,四个煤矿转型升级规划获得批准,瓦鲁技改45万吨、大舍技改30万吨、五一技改30万吨、金山技改21万吨,但重新规划产能的改扩建项目的部分审批程序尚未完成,导致项目进展缓慢。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1、2015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截止2015年4月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2,054.05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三个煤矿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2015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21,400万元分别用于暂时补充三个煤矿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见临时公告:2015-014)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准备开展焦炉煤气配转炉煤气制LNG(液化天然气)项目, 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前期准备工作阶段,已完成了项目部分预评价及相关审批手续。

 3.2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4年度不分配不转增,因此报告期内没有需要执行的利润分配方案。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3.3 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受市场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难以根本好转,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公司净利润仍为亏损。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鸿鸣

 201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4-036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5年7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8月7日上午9:00在昆明市拓东路75号集成广场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为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会主席张鸿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勇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15年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获

 得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张鸿鸣先生、李治洪先生、杨勇先生、李立先生、张昆华先生回避表决。

 4、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7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7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8月7日上午11:00在昆明市拓东路75号集成广场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松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5年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均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书面记名表决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8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15年8月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经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推荐选举产生的董事张鸿鸣先生、李治洪先生、杨勇先生、李立先生、张昆华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3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预计2015年下半年与个别关联方企业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存在超过年初预计数的情况,并且因关联方结算单位变化,出现新增关联方的情况,现公司对新增关联交易按照上述规则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注册地址:云南省安宁市

 注册资本:238426.33万元

 经营范围:冶金产品及副产品,冶金矿产品和钢铁延伸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冶金辅助材料、成套冶金设备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设计、制造、进出口业务、工业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良好

 (2)红河罗次物流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礼全

 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2600.00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国际货物运输;仓储服务,物流信息服务,物资供销,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汽车销售,汽配、轮胎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红河罗次物流经贸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良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同期市场价格为参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定价,与市场销售或购买同类产品、接受或提供服务的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相关资料事前进行仔细审阅,并就相关事宜向公司人员进行了询问后认为,此次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拟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2015年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9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煤能源”或“公司”)201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34号文)核准,云煤能源于2013年1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包括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94,736,8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99,99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30,929,260.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总额为869,070,339.23元,由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公司于2013年11月7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已经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2013]第02000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2013年1月1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2月19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3-00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30,000万元拟增资师宗县瓦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师宗县五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和师宗县金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瓦鲁煤矿”、“五一煤矿”、“金山煤矿”或统称为“三个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

 该30,00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4月24日、4月25日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分别打入三个煤矿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三个煤矿增资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及三个煤矿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表所示: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且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与红塔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安宁支行签署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公司专户”),账户名称: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37231327125 。

 2014年5月16日,公司与红塔证券、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瓦鲁煤矿签订了《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瓦鲁煤矿)》;与红塔证券、华夏银行昆明高新支行、五一煤矿签订了《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五一煤矿)》;与红塔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支行、金山煤矿签订了《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金山煤矿)》。

 (1)根据协议,三个煤矿设立的增资并用于其改扩建项目的专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承诺的投资项目,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为:

 (1)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8,468,264.09元;(2)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五一煤矿、瓦鲁煤矿、金山煤矿和师宗县大舍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舍煤矿”)四个煤矿100%股权的自筹资金410,602,075.14元;(3)以30,000万元增资五一煤矿、瓦鲁煤矿和金山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附表所示。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以自筹资金收购五一煤矿、瓦鲁煤矿、金山煤矿和大舍煤矿四个煤矿100%股权的实际投资额为41,060.21万元,经中审亚太审计出具“中审亚太鉴字[2013]第020051号”《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置换事项经2013年11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2)公司以30,000万元增资五一煤矿、瓦鲁煤矿和金山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置换

 自2012年1月17日至2014年3月31日止,以30,000万元增资五一煤矿、瓦鲁煤矿和金山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总额为7745.95万元,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临时公告“2014-029”

 3、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4年5月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2,054.05万元(其中五一煤矿6,706.06万元,瓦鲁煤矿9,647.99万元,金山煤矿5,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见临时公告“2014-030”)。

 2015年4月7日公司按照规定将募集资金22,054.05万元归还至公司三个煤矿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见临时公告“2015-009”)。

 2015年4月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22,054.05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持续督导机构出具核查意见之后,瓦鲁煤矿预留354.25万元、金山煤矿预留139.32万元,五一煤矿预留360.48万元用于改扩建后续支出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1,400万元(其中五一煤矿6445.58万元,瓦鲁煤矿9393.74万元,金山煤矿5560.68万元)暂时补充三个煤矿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见临时公告“2015-013”)。

 四、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关联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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