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及公司债券自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沃尔核材,股票代码:002130)、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沃尔债,债券代码:112239)自2015年7月3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其后每5个交易日内公司均按规定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收购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本次拟收购标的为某电子行业公司。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各项工作。根据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情况,标的公司主营业务较为集中,对大客户依赖性高,未来业绩可能存在大幅波动风险。鉴于此,本次拟收购项目未能达到公司预期目标,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资产收购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公司债券将于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终止资产收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的业务造成影响。公司对停牌期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