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有部分投资者来电或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求证有关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买入公司股票的信息,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以及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现将证金公司及相关基金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做出如下说明:
截至2015年7月31日,证金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528,751股股票;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等十家基金公司通过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16,304,000股股票。上述十一位股东共计持有公司18,832,751股股票,占公司已发行全部股份的2.43%。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期间内按照承诺持续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