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睦股份,股票代码:600114)于2015年8月4日、5日、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累计涨幅偏离值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4日、5日、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累计涨幅偏离值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2、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