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Epoxy Base Investment Holding Ltd.于2015年8月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进一步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Epoxy Base Investment Holding Ltd.提议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关预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接到Epoxy Base Investment Holding Ltd.的提议后,及时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讨论。经讨论研究,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Epoxy Base Investment Holding Ltd.本次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其他不良影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上述董事同意该提议,并承诺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本事项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公告中提及的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仅为公司股东做出的提议,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