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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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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ST华赛 公告编号:2015-74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中标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中标情况及合同签订概述

 2015年6月,“晋州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在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经公示,确定了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人居环境”)为中标人。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8)。

 近日,清控人居环境与北京中环嘉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环嘉诚”)就晋州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有关事项签订了《河北省建设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合同》。

 二、项目合同主要内容

 1、发包人:北京中环嘉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承包人: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晋州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

 4、工程地点:晋州市东北部,槐树镇龙头村村东

 5、工程内容:晋州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等内容

 6、资金来源:自筹

 7、供货周期:供货周期总日历天数:45天。供货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8、质量标准:质量合格

 9、合同总价:人民币35,841,000.00元

 10、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作为定金,设备及材料发货前支付合同总价20%,设备及材料到指定地点支付设备材料款的30%,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设备材料款的30%,剩余10%作为保证金,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11、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设备及材料采购,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货物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设备及材料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12、合同订立时间:2015年7月30日

 三、合同主体介绍

 1、北京中环嘉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1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华清

 主营范围:水污染治理、废气治理;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环嘉诚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2、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俞

 主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产品设计;模型设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水污染治理;环境监测;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看展经营活动)

 清控人居环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签订项目对子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及合同的履行将对清控人居环境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合同风险提示

 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合同的顺利执行存在风险。

 六、备查文件

 《河北省建设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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