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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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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更名及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相关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旗下相关开放式基金的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对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进行更名,并根据标普道琼斯指数公司将于2015年9月30日终止旗下部分指数的通知,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相关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一并相应修改。

 本公司已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将在下期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对下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现就相关变更及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旗下开放式基金更名情况

 ■

 注:上述基金场内简称不变。

 二、旗下开放式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情况

 ■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基金更名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及官方网站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客服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

 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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