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12号文核准,本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
2015年8月5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8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0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5年8月5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