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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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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列入氢氟碳化物(HFC-23)销毁处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范围的公告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5-43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列入氢氟碳化物(HFC-23)销毁处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贴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氢氟碳化物(HFC-23)销毁处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5]116号),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列入氢氟碳化物(HFC-23)销毁处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范围,补贴金额3,380万元。

 二、补贴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贴收入属财政补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该补贴将计入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2015年度营业外收入,预计年度增加营业外收入3,380万元。

 本次补贴预计增加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873 万元,最终影响结果以公司年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笔补贴资金的到账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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