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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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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8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及工作安排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6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7月16日披露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同时,由于公司拟筹划股权收购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由于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30日继续发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2015-067)。

 目前,经核实上述股权收购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盛股份;证券代码:002418)自2015年8月6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康盛债;债券代码:112095)不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9月7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7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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