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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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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
签署采购框架合同及机型采购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5-053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

 签署采购框架合同及机型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终端公司”或“甲方”)签署了终端产品采购框架合同和一项机型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与终端公司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了采购框架合同(终端类)和努比亚NX505J机型采购合同。

 上述合同签订不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何宁

 3、注册资本:620,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马满路甲一号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时间:2004年7月22日

 7、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电子通讯产品的研发、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维护、技术培训;技术及软件、硬件的开发及销售;通信器材、通信铁塔、仪器仪表、办公用品(除彩色复印机)、电子设备的销售;计算机、通讯设备(含移动电话机)及其配件的研发、销售;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维修办公设备、仪器仪表、电子通讯设备、计算机;制造手机及其配件;销售(含网上销售)手机及其配件、电话卡、充值卡、IP卡;租赁通讯设备;通讯设备技术检测、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应用软件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4年)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9、终端公司隶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最早一批成立的专业化子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中国移动自主品牌、联合品牌终端产品及配件。终端公司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分公司,业务覆盖分销、零售及售后服务等领域,渠道覆盖全国31个省中国移动自有营业厅、大型连锁卖场、手机专卖店、网上商城,是国内销售规模最大的终端代理商。终端公司经营情况及信誉良好,有充足的资本实力,具备足够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双方基于各自的资源优势,由甲方向乙方采购安全移动终端,并通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渠道优势推向市场。

 2、乙方承诺甲方为具体机型采购合同中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唯一产品代理商,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履行相应义务。

 3、双方的合作方式采用买断、包销或代销中的一种,具体方式在具体机型合同中约定。

 4、本次签订的努比亚NX505J机型采购合同采用包销方式进行合作,前期提货量10万台。

 5、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合同到期后,是否续延,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签订本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是公司开拓互联网信息安全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综合体现了公司安全通信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实力。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和运营能力,持续做好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终端产品的技术支持,提升用户体验,促进移动互联网安全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2、上述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属于框架性合作合同,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年度内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预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合同(终端类)》;

 2、《努比亚NX505J机型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5-054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士通”或“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卫士通,证券代码:002268)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8月4日、8月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8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预案等议案;2015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并申请股票复牌。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请见8月 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6.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拟于2015年8月12日披露半年度报告,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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