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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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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15 年8 月11 日

公告时间:2015 年8 月6日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本公告书第七节“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刊登在2015 年6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及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上公告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股票型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场内简称“保险分级”,基金代码:167301)、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场内简称“保险A”,基金代码:150329)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场内简称“保险B”,基金代码:150330)。其中,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 的比例不变。

5、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6、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与赎回。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场外申购与赎回的场所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场外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基金管理人、场外销售机构办理场外申购、赎回业务。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场内申购与赎回的场所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投资者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即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7、份额配对转换:份额配对转换是指本基金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和合并两个方面。分拆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两份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一份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份额与一份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的行为。合并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一份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与一份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两份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8、定期份额折算:在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除外)的12 月15 日(遇节假日顺延),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按照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分配给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持有人。场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 份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将按1 份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获得新增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分配。场外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 将按1份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获得新增场外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 的比例。

9、不定期份额折算:当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 1.500 元后,本基金将分别对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 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 份额的参考净值、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 元。

当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250 元后,本基金将分别对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 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 元。

10、基金份额总额:截至2015 年08 月04 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69,816,807.93份,其中,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为163,659,948.93 份,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 份额为53,078,429 份,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 份额为53,078,430 份。

11、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截至2015 年08月04 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 元,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1.001 元,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999 元。

12、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及其基金代码:保险A(基金代码:150329),保险B(基金代码:150330)

13、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保险A为53,078,429 份;保险B为53,078,430份(截至2015 年08 月04 日)

14、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5、上市交易日期:2015 年8 月11 日

16、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07 号

2、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7 月31 日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5、发售日期:2015 年6 月 25 日至2015 年7 月24 日

6、发售价格:1.00 元人民币

7、发售方式:场内和场外

8、发售机构:

(1)场内发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2)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2)代销机构:国信证券、方正证券、华西证券、国都证券、中国建设银行、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9、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10、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本基金于2015 年06 月25 日起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工作已于2015 年07月24日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资金人民币269,768,864.27 元,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的有效认购资金利息转份额人民币47,943.66元,共计人民币269,816,807.93元。上述资金及利息折合269,816,807.93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人民币269,768,864.27元已于2015 年07 月29 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燕南支行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场外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折份额部分为人民币37,084.66元已于2015年7月30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燕南支行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此外,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上述有效认购资金利息转份额中对应的应收利息人民币10,859.00元将于方正富邦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之后的下一银行季度结息日后结转入相关账户。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2,390 户。

11、本基金募集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5 年7 月 31 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269,816,807.93 份

13、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从业人员持有基金份额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385 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15年8 月11 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交易。

4、基金简称: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 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 份额

基金场内简称:保险A、保险B

5、交易代码:保险A:150329、保险B:150330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保险A为53,078,429 份;保险B为53,078,430份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对于托管在场内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分拆为保险A和保险B即可上市流通;对于托管在外的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分拆为保险A和保险B即可上市流通。

8、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在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 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 份额上市交易前或者开始办理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 份额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2015年08 月04 日,场外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持有人户数为1316 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24,361.66 份;场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持有人户数为0 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0 份;保险A为1,074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49,421.26份;保险B为1,074 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49,421.26 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2015 年08 月04 日,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保险A基金份额为652,061.00份,占本次保险A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1.2285%;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保险A基金份额为52,426,368 份,占本次保险A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98.7715%。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保险B基金份额为625,065.00 份,占本次保险B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1.2285%;个人资者持有的本次上市交易的保险B基金份额为52,426,365.00 份,占本次保险B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98.7715%。

(三)前十名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截至2015年08 月04 日)

序号持有人名称(全称)证券帐户号持有保险A份额占场内基金份额的比例
1卢银冰0152089649775,0131.46%
2文婕0037580060500,1410.94%
3黄小娟0132358466500,1410.94%
4李来英0029068199500,0100.94%
5温如春0019000239500,0090.94%
6汤志坚0019000238491,0230.93%
7朱彩虹0029121043350,0710.66%
8浙江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800055647338,0190.64%
9张波0126247820300,0060.57%
10陈维坤0128574537275,0420.52%
合计  4,529,4758.53%

序号持有人名称(全称)证券帐户号持有保险B份额占场内基金份额的比例
1卢银冰0152089649775,0141.46%
2文婕0037580060500,1400.94%
3黄小娟0132358466500,1400.94%
4温如春0019000239500,0100.94%
5李来英0029068199500,0090.94%
6汤志坚0019000238491,0240.93%
7朱彩虹0029121043350,0710.66%
8浙江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800055647338,0200.64%
9张波0126247820300,0050.57%
10陈维坤0128574537275,0430.52%
合计  4,529,4768.53%

注:以上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持有人信息编制。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 基金管理人

1、公司概况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总经理:邹牧

设立日期:2011 年7 月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1层9、11、12单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1层9、11、12单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服热线:010-57303985

传真:010-57303716

2、股东及其出资比例

管理人股东名称占注册资本比例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6.7%
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33.3%

3、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基金投资部、研究部、交易部、专户投资部、市场营销部、战略产品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12个职能部门。

各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基金投资部:基金投资部是具体执行公司基金投资业务,管理、协调和支持各基金经理小组具体工作的部门。

研究部:研究部负责公司的研究工作,包括为公司投资决策提供支持和参考信息,为公司其他业务提供必要的研究支持,股票核心库的建立和跟踪研究等。

交易部:负责公司所有产品的交易管理工作。

专户投资部:专户投资部是负责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投资业务,并协助市场营销部开展相关业务。

市场营销部:负责营销策划、客户服务、市场推广等工作。

战略产品部:负责产品研发、申报、公司战略规划制定等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技术的开发、维护及基金后台运作支持工作。

基金运营部:负责公司基金的会计核算、估值、注册登记、资金清算等工作。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和基金运作合规性监察、稽核审计、法务支持及日常信息披露事宜。负责对公司日常营运进行风险管理及风险检查;投资业绩评价等工作。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相关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4、人员情况

截至2015 年7月31 日,公司共有员工45人,其中33人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5、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咨询电话:

谢淑娴,(010)57303985。

6、基金管理业务情况

本基金管理公司目前管理6只证券投资基金。

7、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沈毅先生,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硕士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金融专业和美国加州圣克莱尔大学列维商学院工商管理(MBA)专业。1993年8月加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外汇经纪中心、总行国际司国际业务资金处,历任交易员、投资经理职务;2002年6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任投资经理职务;2004年4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历任高级投资经理兼资产配置经理、货币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代理投资总监职务;2007年11月加入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任部门总经理职务;2008年1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任部门总经理职务;2012年10月加入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投资部总监兼研究部总监职务;2014年1月,任基金经理。

(二) 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4 年6 月30 日

注册资本:82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如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14】1666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姚铮

联系电话:0755-22940063

2、主要人员情况

国信证券托管部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具有十年以上银行、财务、证券清算等金融和证券从业经验,可为客户提供更多安全高效的增值服务。同时,托管部50%的员工具有IT专业背景,可为托管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处理能力;骨干员工从国信证券运营部门抽调,具备各类创新产品的核算、估值处理能力。

3、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国信证券托管部是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为各类公开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国信证券托管部本着“为您理去繁杂,专注价值”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三)基金验资机构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王玚

联系人: 王玚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5年8 月4 日,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表如下:

资产期末余额年初余额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资 产:  负 债:  
银行存款269,805,948.930.00短期借款0.000.00
结算备付金0.000.00交易性金融负债0.000.00
存出保证金0.000.00衍生金融负债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0.000.00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0.000.00
其中:股票投资0.000.00应付证券清算款0.000.00
债券投资0.000.00应付赎回款0.000.00
基金投资0.000.00应付管理人报酬29,571.630.00
权证投资0.000.00应付托管费5,914.32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0.000.00应付销售服务费0.000.00
衍生金融工具0.000.00应付交易费用0.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0.000.00应交税费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0.000.00应付利息0.000.00
应收利息60,330.420.00应付利润0.000.00
应收股利0.000.00其他负债2,539.490.00
应收申购款0.000.00负债合计38,025.440.00
其他资产10,859.000.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269,816,807.930.00
   未分配利润22,304.98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269,839,112.910.00
资产合计269,877,138.350.0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69,877,138.350.00

注:截至2015 年08 月04 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净值1.000 元、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 份额净值1.001 元、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 份额净值0.999 元,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为163,659,948.93 份,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 份额为53,078,429 份,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 份额为53,078,430 份。

八、基金投资组合

(一)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15 年08 月04 日(以下称“报告期末”),本基金无投资组合。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九)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十)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九、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至上市交易期间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2、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3、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1、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2、根据《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4、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如果需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销售代理人申请查阅以下文件:

1、中国证监会批准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协议》

5、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6、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 月6日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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