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董事向敏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公司价值与资本市场的信心,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117,0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与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人为公司董事向敏女士,其于2015年8月4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117,000股,增持金额为99.45万元,完成了其计划增持金额,相关增持计划详见《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本次增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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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增持人作为公司的董事增持本公司股票,能够与本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与增强投资者信心。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前述增持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5、如前述增持人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