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5-078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邓小壮、李强、于臣家、刘湘、赵兵、胡国强、俞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小壮先生主持,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黄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黄蓉女士个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同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附件: 黄蓉女士的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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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蓉女士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蓉女士不持有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黄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告编号:2015-079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黄蓉女士担任本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黄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在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任职;2015年6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任职,并于2015年7月取得了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黄蓉女士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黄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电话:157 1225 3312
传真号码:022-58838676
邮箱地址:gtkg000594@126.com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确权事宜进一步说明的公告
释 义
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具有从事推荐、经纪、自营、做市等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推荐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主办券商。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铁路”)在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手续以后,于2015年7月17日发布《关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确权的公告》(以下简称“确权公告”),按照公告内容,我司于2015年8月7日起办理退市股份确权业务。根据目前掌握的股东资料情况,在此就国恒铁路(确权证券代码:400064)确权业务进行提示,现就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的具体事宜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普通账户股份确权
1.批量确权
根据确权公告,对于原持有国恒铁路股票托管在具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经纪、自营资格证券公司(确权公告中为87家加上在此期间完成资格申请的宏信证券,即总共88家)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东而言,其持有的国恒铁路的股份可以进行自动确权。该类股东需在原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开通深圳证券账户的三板退市股份的交易权限,由推荐主办券商在9月7日股份初始登记时将其在深圳A股托管单元的股份报送结算公司,批量确权至原证券公司的股转市场托管单元,即完成自动确权。
2.特殊确权 (在8月7日至9月6日期间)
国恒铁路退市时,原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有托管在不具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资格证券公司的流通股股票,需要进行股份确权。股份确权和托管可以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其他具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资格的主办券商所属营业部办理手续,并支付股份确权手续费。需办理股份确权托管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可以将股份托管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资格主办券商中的任一家。注意为了避免日后纠纷,以上客户办理确权时需提供原托管券商开具的股份对账单,主办券商营业部办理确权时需确认股份未托管在88家券商之列,客户不能提供证明的可与主办券商核对,如客户原股份托管在88家券商之列,且依然为客户办理确权业务,引起法律责任均由主办券商负责。
3.股份确权与到账
根据股转公司和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及初始登记数据处理周期,我司将于9月7日与中国结算进行确权数据初始登记。由于原深圳证券账户无效或已注销等原因,导致批量股份确权直接托管失败的原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仍需在9月7日后根据失败记录,自行到国信证券和其他可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所属营业部办理股份确权和托管手续,并支付股份确权手续费。预计在9月7日至9月14日期间,各主办券商发来的登记委托库确权数据文件,我公司当日进行处理,并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确权数据交换系统网站进行回报,但成功确权股份并不到客户代办转让账户中,预计待9月14日完成处理后集中到账。9月14日后申报的股份确权业务将正常到账。
二、信用账户股份确权
根据信用账户确权业务处理规则,我司办理国恒铁路信用账户确权业务将按照过户确权业务类别办理,信用账户确权业务具体如下:
1.前提条件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必须在原指定交易的券商办理股份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券商在确认该投资者已与其了结债权债务关系后,将股份确权至该投资者开立的深市A 股证券账户中,并将材料报送主办券商,主办券商根据资料手工报送确权申请到结算公司。
2.适用范围
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我司移交的退市公司持有人名册中“股东名称”为:XXXX证券股份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3.操作流程
按股份过户确权方式办理,
(1)转让方原始托管信息中:
原股东账号:填写客户06XXXXXXXX个人信用账户号码
证件类别:营业执照
证件代码:一律使用客户所在证券公司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名称:一律使用客户所在证券公司全称+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例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2)受让方股份登记信息
所有位置填写客户本人的真实信息,即:
代办转让账号:0123456789;
证件类别:身份证
证件代码:100101199001011234
股东名称:李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董事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经考察,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我们同意聘任黄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赵兵、胡国强、俞辉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