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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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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临2015-013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6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1,221,6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8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8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8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8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中商广场写字楼46楼

 咨询电话:027-87362507

 传 真:027-87307723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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