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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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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ST集成 公告编号:2015-08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2011 年、2012 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于2013年5月3日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超日”(2015年3月9日,公司发布公告编号2015-024《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司证券简称由*ST超日变更为*ST集成)。

 因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4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

 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3263号)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经审计,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为2,682,250,505.2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94,316,249.9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33,875,864.8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941,609.49元;2014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323,965,554.5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323,965,554.57元;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2,699,278,484.0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符合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并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及申请恢复上市的报告》。2015年5月4日,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公司于2015年5月6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同意受理协鑫集成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中小板函【2015】第3号)。

 2015年8月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同意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5】380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核准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2日起恢复上市交易。

 鉴于本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正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且股东权益为正值,且深交所已经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且不存在其他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应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拟将公司股票简称“*ST集成”变更为“协鑫集成”,证券代码仍为“002506”。

 经深交所审核批准,自2015年8月12日起撤销本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15年8月12日起恢复上市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T集成”变更为“协鑫集成”,证券代码仍为“002506”,恢复上市首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10%。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ST集成 公告编号:2015-08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4日收到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简称“上海辰祥”)关于股权转让的通知,上海辰祥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共计向自然人马珺、茅智华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8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13%。本次转让前上海辰祥持有公司3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9%,转让完成后上海辰祥仍持有公司1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将遵守证监会公告[2015]18 号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马珺、茅智华承诺,对于通过本次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股份将遵守证监会公告[2015]18 号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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