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1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收购某公司股权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通达股份,证券代码:002560)已于2015年7月8日(周三)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和2015年7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
停牌期间,公司及标的公司就收购股权事宜进行了多次沟通、商谈,由于双方就交易事项的部分重要条款未达成共识,短期内无法就收购股权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因此,经公司慎重考虑,从保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通达股份,证券代码:002560)自2015年8月4日(周二)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2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于2015年8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与马红菊女士的通知。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起三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与马红菊女士。
2、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3、增持方式:在公司股票复牌起3个月内,将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购买、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增持。
4、增持资金来源: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增持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增持行为可以有效的将其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其他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与马红菊女士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与马红菊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和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与马红菊女士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增持前,史万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565,2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2%;马红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682,4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66%;史万福先生与马红菊女士为夫妻关系,作为一致行动人,二者共同持有公司股份59,247,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38%。
5、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