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A股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7月30日、7月31日和8月3日,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情况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情况。
2、针对近期投资者比较关注的“长虹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学军采取公开报案方式,实名举报董事长赵勇涉嫌严重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事项,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发布《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情况说明的公告》。目前长虹集团仍在组织相关方进行核实,待有进一步核实结论,公司将及时披露。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董事长赵勇先生在正常履职状态中。
4、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以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