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对外投资事项,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泰化学,股票代码:002092)自2015年8月3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后复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1中泰01、12中泰债,债券代码:112044、112070)不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