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彭朋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日开市起停牌。现将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基于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彭朋先生提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 2015 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30,565,8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
公司控股股东彭朋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彭朋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彭朋先生、马昕先生、陆取辉先生、彭敏女士、李文华先生、敬云川先生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讨论(参与讨论的董事已超过董事会成员二分之一),并达成一致意见:彭朋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持续回报股东的意愿,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参与讨论的6位董事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前6个月,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及未来6个月拟减持情况
1、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前6个月,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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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上海圣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总数分别是德邦基金-光大银行-圣熙3号资产管理计划、国联安基金-光大银行-国联安-圣熙5号资产管理计划、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聖熙6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计划、百瑞恒益106资金集合信托计划、百瑞恒益107资金集合信托计划,属于一致行动人。
②减持前持股数量与减持后持股数量均为未实施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前的原股数。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拟减持通知。
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在收到《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公司于2015年8月3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申请了停牌。在当天较短的时间内进行了讨论并尽快披露该提议,确保缩短了内幕信息传播时间,同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严格的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发布了《2015年度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15年半年度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100%。本次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匹配。本次分配预案转增金额未超过“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4、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4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