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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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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15-035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8月3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公司”)通知,中航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轮首次增持情况

 中航集团公司于2015年8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8,691,786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轮首次增持”),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664%。本轮首次增持前,中航集团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983,881,013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3.37%。本轮首次增持后,中航集团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992,572,799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3.44%。

 二、后续增持计划

 考虑到本公司价值以及当前本公司的股价,中航集团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5年8月3日起算)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轮首次增持的股份)。

 三、其他事项

 本轮首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中航集团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中航集团公司所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五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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