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5-060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于2013年7月2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00万股质押给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2015年8月3日,公司收到陈保华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给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1,500万股已于2015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5年7月29日。
截止2015年8月3日,陈保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2,24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1%,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134,1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3.1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06%。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证券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5-061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三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建新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聘任李敏先生、王祎华女士、姜礼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同意因工作需要免去徐春敏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
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李敏,男,美国国籍,1962年出生,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化学博士学历。曾任美国先灵葆雅Schering-Plough经理;美国默克公司上市药品分析化学科学部副总监。
2、王祎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国际商务师。1990年8月至2014年5月任职于中化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云舒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3、姜礼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3月至2015年2月任职于台州海辰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15年8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讨论的《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查阅李敏先生、王祎华女士、姜礼进先生的个人履历后,认为:被提名人均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其任职资格合法。
2、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聘任李敏先生、王祎华女士、姜礼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同意免去徐春敏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于明德、赵博文、费忠新
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