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第三次董事会和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告详见2014年10月30日和2014年12月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该事项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5〕SCP60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批准(公告详见2015年3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近日,公司201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完毕,主承销商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限为270天,票面利率4.80%,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营运资金。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