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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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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临2015-020

 债券代码:122308 证券简称:13杭齿债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5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茅建荣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拓展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吴融资工具。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 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临2015-021。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定于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大楼二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8月6日(星期四)。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 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告临2015-022。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2015-022

 债券代码:122308 证券简称:13杭齿债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13日 14点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45号杭齿前进综合大楼二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13日

 至2015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披露于2015年7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此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联系电话号码(须在2015年8月10日下午4: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

 2、登记时间:2015 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2:30至1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45号杭齿前进 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欧阳建国 电话:0571-83802671 传真:0571-83802049

 毛剑秋 电话:0571-83802048

 3、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45号 邮编:311203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临2015-021

 债券代码:122308 证券简称:13杭齿债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展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定向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本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2、发行日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3、发行期限:每期不超过1年。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特定机构投资者。

 5、发行利率:根据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以及与承销商协商情况确定,含发行费用在内的综合成本控制在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下。

 6、承销商及承销方式: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申请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为置换部分银行贷款。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实际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对象、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3、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定向工具的申报材料;

 4、签署、修改、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本次定向工具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7、办理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中1-5项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定向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6-7项授权在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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