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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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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7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8日,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唐柯君女士的通知,唐柯君女士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唐柯君女士于2015年7月27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95,642股,平均增持股价为10.97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本次增持前,唐柯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7,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3%。本次增持后,唐柯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9,745,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8%。

 2、截至2015年7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公司控股股东唐永清、唐柯君二人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定向资产管理等合理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56,642股。

 二、后续增持计划

 1、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公告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将通过合理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1,000,000元(含唐永清先生2015年7月15日增持股份及本次唐柯君女士增持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及《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5〕66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3、唐永清先生及唐柯君女士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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