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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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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4年10月29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36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19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6月1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18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3.33%)、加拿大皇家银行(持股30%)、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67%)。

 电话:010-88566528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李良翼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下设专门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以及设立常设部门:深圳管理总部、工会办公室、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投资部、研究部、专户理财部、产品部、固定收益部、渠道管理部、市场策划中心、机构部、客服与电子商务中心、运营管理部、交易部、信息技术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

 基金管理情况:截至2015年6月19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23只开放式基金: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景气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万青元先生:董事长兼总经理,硕士,高级编辑。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时报社记者部副主任,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办公室公关策划处处长,主任助理、副主任,企业文化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剑飞先生:董事,硕士。15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长盛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员;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和基金经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投资部副总监;2009年至2011年,任职于平安资产管理公司,担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2011年9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1年9月至2015年5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投研);现任党委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张力女士:董事,副总经理,硕士。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支行行长助理;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紫竹支行副行长、北京管理部投资银行处处长、北京管理部公司部总经理;2008年10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渠道一部总监,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13年起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4年4月起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Clive Brown先生:董事,学士。历任Price Waterhouse审计师、高级经理,JP Morgan 资产管理亚洲业务、JP Morgan EMEA和JP Morgan资产管理的首席执行官。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环球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亚洲区和RBC EMEA全球资产管理首席执行官。

 王维绛先生,董事,学士。历任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副司长及首席投资官、汇丰集团伦敦总部及香港分行全球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香港分行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北京分行行长。

 李镇光先生,董事,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海口丰信公司总经理、香港景邦经济咨询公司总经理、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投资银行部副经理、经理。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任淮秀,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讲师,基本建设经济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投资经济系副系主任,投资经济系副教授,财金学院投资经济系系主任,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席。

 潘敏,独立董事,博士后。历任武汉大学原管理学院金融系助教、讲师,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武汉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于学会先生,独立董事,学士。从事过10年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历任北京市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必浩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朱晓光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财会部副科长,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财会部会计处处长,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金融部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徐敬文先生,监事,硕士。美国伊利诺伊州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曾在加拿大皇家银行从事战略发展与财务分析工作,其中包括加拿大皇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发展。现任加皇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亚洲股票市场研究分析员。

 李君波先生,监事,硕士。历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研究员,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副经理,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管理部副经理。

 于善辉先生,监事,硕士。曾任职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分析师、金融创新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经理等职。2012 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专户理财二部总监。

 董文艳女士,监事,学士。曾就职于河南叶县教育局办公室从事统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外管局从事稽核检查工作。2008年加盟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负责人兼工会办公室主任。

 申晓辉先生,监事,学士。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机构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助理、北京中心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12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部(原机构一部)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万青元先生,董事长兼总经理,简历见上。

 张力女士,董事,副总经理,硕士。简历见上。

 林海先生,督察长,硕士。1995年至1999年历任中国民生银行办公室秘书、宣传处副处长; 1999年至2000年,任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阜成门支行副行长;2000年至2012年,历任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同业部处长、公司银行部处长、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处长;2012年2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5月至2014年4月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党委委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黄一明先生,工商管理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自2007年起历任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投资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平安大华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助理及高级研究员;自2012年5月加盟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自2013年5月3日起至今担任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8月13日起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12月12日起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9月29日起至今担任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由吴剑飞先生担任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简历见上;于善辉先生,担任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简历见上;杨林耘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牛洪振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交易部总监;陈薇薇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专户理财一部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成立时间:1987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123,350,416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号

 联系人:李玉彬

 电话:(0775) 2216 867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银行,股票简称:平安银行,股票代码:000001)是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完成两行整合并更名后的银行,是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平安银行股份共计约26.84亿股,占比约52.38%,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

 截至2013年底,平安银行资产总额18,917.41亿元,较年初增长17.75%;存款总额12,170.02亿元,较年初增长19.18%;贷款总额(含贴现)8,472.89亿元,较年初增长17.55%;在拨备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52.31亿元,同比增长13.64%。截至2013年底,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平安银行资本充足率9.90%、一级资本充足率8.5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56%;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11.04%、核心资本充足率9.41%。

 截至2013年底,平安银行拥有分行38家,各类网点528家,基本形成对东北、华北、华东、华南、中部、西南和西北地区的全面覆盖;在香港设有代表处,并与境内外众多国家和地区逾2000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下设市场拓展处、创新发展处、估值核算处、资金清算处、规划发展处、IT系统支持处、督察合规处7 个处室,目前部门人员为42人。

 2、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男,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理财规划师,具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长期从事银行工作,具有本外币资金清算、银行经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1985年7月至1993年2月在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任教;1993年3月至1993年7月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1993年8月至1999年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任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1999年3月-2000年1月在招行武汉分行青山支行任行长助理;2000年2月至2001年7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公司银行部任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03年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主持全面工作;2003年3月至2005年4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2005年5月至2007年6月在招行武汉分行硚口支行任行长,主持全面工作;2007年7月至2008年1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自2008年2月加盟平安银行并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全面掌握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营销和管理,尤其是对银行有关各项监管政策比较熟悉。2011年12月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3年5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工作副总裁(主持工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8年8月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汤敏

 电话:0755-23999847

 传真:0755-2399982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2653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s.com

 (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注册时间: 2004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 8亿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永久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0571-95548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6065161

 网址:www.bigsun.com.cn

 (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石静武

 业务咨询电话:95511转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网站:http://www.pingan.com

 (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客服电话:400-600-8008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人代表人:郝力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网址:www.avicsec.com

 (12)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400-888-8588、95531

 联系人:梁旭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1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79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0591-96326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网址:www.hfzq.com.cn

 (1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600

 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1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1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网站:www.fund123.cn

 (1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020-87599121

 传真:020-87597505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19)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1808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革

 客户电话:40068877899

 网站:http://www.tenyuanfund.com/

 (2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联系人:张紫薇

 电话:0755-82721106

 网站:http://www.hexun.com/

 (21)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客服电话:400-018-8688

 联系人:吴尔晖

 电话:0755-83007159

 传真:0755-83007034

 (22) 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13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1307室

 法定代表人:周泉恭

 联系人:杨迎雪

 电话:021-61600500

 传真:021-61600502

 网站:http://www.rffund.com

 (2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服电话:400-888-8811

 联系人:王宏

 网址:www.cbhb.com.cn

 (2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电话:0755-23999888

 传真:0755-23999833

 联系人:蔡海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翠蓉、乌爱莉电话: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联系人:吴翠蓉

 第四部分、基金的名称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模式精选具有成长潜力的个股,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1、投资决策依据

 (1)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决策和行为都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本基金在制定投资策略时,将充分考虑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产业政策,并及时依据政策的变化而对投资策略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将在对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进行。

 2、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货币财政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着重分析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确定在不同时期和阶段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

 3、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策略

 (1)行业景气度分析

 行业的景气度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自身基本面等多因素的共同影响,本基金将分析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对各行业的影响,并综合考虑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中国经济发展趋势、中国政府政策、国家产业政策、消费者需求变化、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判断各个行业的景气度,选择合适的行业进行重点配置。

 (2)行业生命周期分析

 本基金将分析各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重点配置处于成长期与成熟期的行业,对处于幼稚期的行业保持积极跟踪,对处于衰退期的行业则予以回避。部分行业从大类行业看处于衰退期,但其中某些细分行业通过创新转型获得新的成长动力,本基金也将对这些细分行业的公司进行投资。

 (3)行业竞争格局

 主要分析行业的产品研发能力和行业进入壁垒,重点关注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较高的行业进入壁垒的行业。

 4、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在个股选择上,将针对不同类型的行业,自下而上地采取相适应的选股策略:对于传统型的行业,本基金将重点优选具备业绩弹性大、收益质量高,且具备估值优势的行业龙头股。对于新兴行业,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发展速度和发展可持续性,优选发展速度快、可持续性强,且估值水平合理的上市公司,既分享上市公司高速发展阶段带来的丰厚回报,又控制由于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投资损失的风险;

 对于以上两类优选出的上市公司,本基金还将进行流动性分析,筛选出具有足够流动性的投资标的,作为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对象。

 此外,本基金为对上市公司进行更详细的分析以控制投资风险,将通过更多的维度来考察上市公司,具体要求上市公司还具有以下特征:

 (1)良好的公司治理:企业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保证公司业绩稳定长期增长的必要条件。本基金将从股权结构、股东权益、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经理层治理、信息披露、利益相关者治理等方面分析公司治理情况。

 (2)良好的财务状况:本基金在全面分析营业业务增长率、营业业务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财务指标基础上,将特别关注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分析。本基金在关注企业成长性的同时,也兼顾企业的资产利用效率,将通过资产收益率、权益收益率进一步筛选出运营效率高、盈利能力强的公司进行投资。偿债能力和变现能力是影响公司长期增长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公司的偿债能力越强,成长的长期性也就越有保证。本基金将通过分析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从中筛选出能长期保证稳定成长的上市公司。

 (3)强大竞争优势:企业只有具备强大的竞争优势,才有可能获得持续的盈利机会,进而才能保证成长的稳定性和长期性。本基金将运用波特五力竞争分析理论,即分析新加入者的威胁、购买者(客户)的议价力量、取代品(或服务)的威胁、供货商的议价力量及现有竞争者之竞争态势,研究判断企业的竞争优势强弱程度、企业的获利潜力;同时,分析企业的竞争战略与企业特点、行业环境等匹配程度,分析企业的竞争优势的可持续性。

 (4)估值水平、流动性的筛选

 本基金在精选上述成长股的基础上,将运用绝对估值法和相对估值法相结合的方法对于企业进行合理估值;同时,从流通市值、市场交易情况等评估其流动性,筛选出流动性良好、具有足够安全边际的上市公司,最终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5、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组合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1)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采用自上而下进行分析,从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等方面,判断未来的利率走势,从而确定债券资产的配置策略;同时,在日常的操作中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债券日常管理。

 1)久期管理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及政策形势分析,对未来利率走势进行判断,在充分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确定债券组合久期以及可以调整的范围。

 2)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

 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将直接影响本基金债券组合的收益情况。本基金将根据宏观面、货币政策面等综合因素,对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预测,在保证债券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采用子弹、杠铃或梯形策略构造组合。

 (2)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重点考虑个券的流动性,包括是否可以进行质押融资回购等要素,还将根据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综合运用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此外,对于可转换债券等内嵌期权的债券,还将通过运用金融工程的方法对期权价值进行判断,最终确定其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具有以下一项或者多项特征的债券:

 1)信用等级高、流动性好;

 2)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明显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3)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4)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转股溢价率合理、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本基金将适时跟踪和分析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债主体的财务状况以及营业模式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做好风险控制,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根据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数据,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私募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尽量选择有担保或其他内外部增信措施来提高偿债能力控制风险的私募债券,从而降低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

 7、套利策略

 套利操作策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跨市场套利。短期资金市场由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构成,由于其中的投资群体、交易方式等要素不同,使得两个市场的资金面、短期利率期限结构、流动性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本基金将在充分论证套利机会可行性的基础上,寻找合理的介入时机,进行跨市场套利操作,以期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2)跨品种套利。由于投资群体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对期限相近的交易品种同样可能因为存在流动性、税收等市场因素的影响出现内在价值明显偏离的情况。本基金将在保证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进行跨品种套利操作,以期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8、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权证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以下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主要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

 10、风险管理、收益锁定策略

 为实现稳定投资回报的目标,本基金在从资产配置、股票的行业配置与个股选择、债券的投资组合和个券选择的投资全流程实施严格的风险管理,运用数量化风险管理工具,进行风险预算和风险控制。此外,本基金在达到预期投资回报后,本基金会适度锁定投资收益,综合考虑证券市场趋势、投资组合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因素,及时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保证基金表现持续平稳,以达到控制投资组合下行风险、优化投资组合风险水平的目的,便于本基金实施积极的收益分配政策。

 11、投资决策制度和投资管理流程

 严格的投资决策制度和投资管理流程可以保证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等贯彻实施。

 1)、投资决策制度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理人的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等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到投资研究的关键环节中,群策群力,争取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中长期稳定的较高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主要依靠严格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来开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基金大类资产、股票组合以及重点个股配置,审议基金的绩效和风险、资产配置建议以及基金经理的基金投资报告,监督基金经理对基金投资报告的执行。

 2)、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研究员提供研究报告,以研究驱动投资

 本基金严格实行研究支持投资决策机制,加强研究对投资决策的支持工作,防止投资决策的随意性。研究员在熟悉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基础上,对其分工的行业和上市公司进行综合研究、深度分析,广泛参考和利用外部研究成果,拜访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发展状况,调查上市公司和相关的供应商、终端销售商,考察上市公司真实经营状况,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定期或不定期撰写提供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证券市场行情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和发债主体及上市公司研究报告等。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决定基金投资重大事项

 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定期分析投资研究团队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在充分讨论宏观经济、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制度,确定基金的总体投资计划,包括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等重大事项。

 (3)基金经理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资产投资比例等决议,参考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根据基金合同,依据专业经验进行分析判断,在授权范围内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进行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部独立执行投资交易指令

 基金管理人设置独立的交易部,由基金经理根据投资方案的要求和授权以及市场的运行特点,作出投资操作的相关决定,向交易部发出交易委托。交易部接到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后,根据有关规定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对投资指令进行监督;如果市场和个股交易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提示基金经理。

 (5)基金绩效评估

 基金经理对投资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出具自我评估报告。金融工程小组就投资管理进行持续评估,定期提出评估报告,如发现原有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同市场情况有较大的偏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经理和金融工程小组的评估报告,对于基金业绩进行评估。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6)基金风险监控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包括投资集中度、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投资权限等交易情况,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投资管理程序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投资需要和环境变化,对投资管理的职责分工和程序进行调整,并在本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予以公告。

 12、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

 (2)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6)本基金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18)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第九部分、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5%+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8日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沪深300指数编制目标是反映中国证券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概貌和运行状况,因此可以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基准。

 中证国债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于2008年推出的覆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国债指数。中证国债指数通过对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剩余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国债,采用发行量派许加权计算的综合价格指数,可以准确反映高信用固定收益债券的价格走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可以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市场上出现更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部分、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高预期风险和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一部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截至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5%+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4年11月14日公布的《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6月1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新增了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

 2、“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二)主要人员情况”中关于公司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高管变动的相关信息。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对销售机构的常规信息进行了更新。

 4、在“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中删减了相关信息内容,新增了募集情况信息。

 5、删除了“第七部分、基金备案”中,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新增“(一)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序号由(三)变为(二)。

 6、在“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中,更新了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中的“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和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中

 的“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的相关信息。

 7、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8、增加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9、将“第十部分至第二十三部分”标题顺序进行了更新,变更为“第十一部分至第二十四部分”。

 10、在“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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