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证券代码:002114 公告编号:2015-61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监高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5),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振市场信心,保护公司所有股东合法利益,在公司实际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择机购买公司股票,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金额不高于本人2014年度税后薪酬收入的50%。

 2015年7月28日,公司接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喻永贤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7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

 二、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行为是喻永贤先生针对近期股票市场出现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保持充分的信心所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严格遵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至增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2、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