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公司拟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27日。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15年7月15日)及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27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2015年7月15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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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2015年7月27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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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