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7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因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需进一步论证,公司于2015年6月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由于预计无法在重组停牌2个月内复牌,公司第七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初步确定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拟发行股份购买标的公司的股权,该标的公司为医疗器械行业企业。公司停牌期间,已积极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交易对方仍需就相关交易细节进行进一步沟通和协商。公司将敦促中介机构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因上述未尽事宜,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