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郭卫华先生、赵旭峰先生,监事邱荣邦先生、黄斌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彭世新女士计划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以其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合计不低于323万元。
一、增持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上述人员的通知,其已于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27日期间,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242,900股,增持均价为13.30元/股,增持金额为3,230,570元。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增持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上述增持公司股份人员不排除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