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于2015年5月5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公司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如下:
原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加工、生产、销售;粮食收购(自用);饲料原料销售;家禽、牲畜饲养,海、淡水养殖;农副土特产品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加工、生产、销售;粮食收购(自用);饲料原料销售;家禽、牲畜饲养,海、淡水养殖;农副土特产品加工;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它登记项不变。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