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15—061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5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小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将届满(2012年8月13日——2015年8月13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由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的推荐,提名李小龙先生、黄明生先生、芦兵先生和Jie Zhao(赵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不超过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按规定程序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2.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将届满(2012年8月13日——2015年8月13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的推荐,提名应华江先生、张克先生和金玉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且候选人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不超过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按规定程序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3. 关于修订《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理财产品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4.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小龙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长期从事于计算机、网络、通讯领域的工作,1987年至1988年任北京自动化控制设备厂工程师,1988年任北京海洋电子公司副总经理,1992年10月起担任北京海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9年12月起担任北京首都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9月担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8月1日起至今担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3年1月,受聘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第四届委员。
截至2015年7月15日,李小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36,211,431股,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明生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于计算机、网络、通讯领域的工作,1982年至1988年任国防科工委指挥技术学院讲师, 1988年至1999年历任北京蓝深总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1999年12月起任北京首都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04年9月起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06年5月起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15年7月15日,黄明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1,647,096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芦兵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理学硕士。1990年07月至1993年3月任地矿部南海海洋调查局助理工程师,1993年4月至1995年10月任职于广州方正公司,历任部门经理、分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11月至1998年12月,任方正集团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1999年1月至2001年01月,任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中南区副总经理、总经理。2001年2月加入公司,历任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2月起担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总裁。
截至2015年7月15日,芦兵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264,897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Jie Zhao(赵捷)先生,1959年出生,美国国籍,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计算机科学应用硕士。1987年至1999年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经理人;2000年至2003年任职Innostar公司总裁一职,2003年至今担任iTalk Global Communications,Inc.CEO。2012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13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Jie Zhao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应华江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1990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1990年9月至1990年12月任山东省山泉石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1年02月至1993年03月任广州瑞曼妮时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1993年03月至1998年07月任广州志海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1998年03月至2010年10月任广州北大明天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0月至今担任北明软件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1年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应华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克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澳洲会计师公会荣誉会员。1982年至1986年先后任中信集团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咨询员、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处长)职务;1987年至1992年任职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1993年至1999年先后任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永道国际合伙人、总经理、永道中国副执行董事;1999年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职务、首席合伙人。
张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金玉丹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1981年至1984年任中国惠普公司工程师;1988年4月至1994年3月任美国3Com公司软件研发工程师一职;1994年4月至1997年4月任美国3Com公司中国首席代表;1997年5月至2002年担任英国马可尼通讯公司亚太区总裁;2003年7月至2005年9月任美国络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裁;2005年9月至2008年8月担任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CEO;2008年至今任北京软银赛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人民币基金合伙人。
金玉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15-062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5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学思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2012年8月13日——2015年8月13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Paul Zhu先生在任职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Paul Zhu先生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监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搜寻合适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现提名汪学思先生、董尚雯女士和吴一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何薇女士、谷莉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第四届监事会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27日
附件:
汪学思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7月至1989年6月在武汉工业大学图书馆任助理馆员,1989年7月至1992年12月在海南大信高科技产业总公司任项目负责人,1993年任武汉南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6年8月合伙创立武汉天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并任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2000年4月至2002年10月任武汉首都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2年9月创立并任武汉星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乌鲁木齐星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至今。现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2015年7月15日,汪学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450,161股,通过乌鲁木齐星彦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4,050,334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尚雯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1999年至2007年任职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2008年至201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在此期间兼职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客座讲师-人力资源方向;中国人民大学领导力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天慕众和企业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资深咨询师;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15年7月15日,董尚雯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80,014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一彬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0年9月至1992年4月任北京国营七零零厂企管办干部;1992年4月至1993年7月在北京富豪食品有限公司任会计;1993年7月至2005年4月任北京海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4月至2006年4月在北京首都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计部担任总监;2006年4月至2009年4月任职北京海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4月至2010年12月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0年12月至2015年2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2015年2月至2015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一职。
截至2015年7月21日,吴一彬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02,11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15—063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而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3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15:00至2015年8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8月6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8层18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李小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黄明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芦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Jie Zhao(赵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应华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关于选举张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3关于选举金玉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关于选举汪学思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董尚雯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3关于选举吴一彬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 关于修订《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1至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表决;同时,议案1至议案3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5年8月12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公司法务证券部,公司不接受电话预约登记方式。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8层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邮编:100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8层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具体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7;
2.投票简称:“二六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 |
1.1 | 关于选举李小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 |
1.2 | 关于选举黄明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
1.3 | 关于选举芦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3 |
1.4 | 关于选举Jie Zhao(赵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4 |
2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
2.1 | 关于选举应华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1 |
2.2 | 关于选举张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 |
2.3 | 关于选举金玉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3 |
3 |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0 |
3.1 | 关于选举汪学思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1 |
3.2 | 关于选举董尚雯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2 |
3.3 | 关于选举吴一彬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3 |
4 | 关于修订《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0 |
(4)议案1、议案2和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①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
②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③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5)议案4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6)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投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4)同一股份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15:00至2015年8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和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持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江涛、李波
联系电话:010-64260109
传真:010-64260109
邮政编码:100013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 | 身份证号码 | |
股东账号 | | 持 股 数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邮 编 | |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议案作如下表决:
序号 | 议案 | 赞成票数 |
1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1 | 关于选举李小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2 | 关于选举黄明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3 | 关于选举芦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4 | 关于选举Jie Zhao(赵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1 | 关于选举应华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2.2 | 关于选举张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2.3 | 关于选举金玉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3 |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3.1 | 关于选举汪学思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3.2 | 关于选举董尚雯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3.3 | 关于选举吴一彬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 | 关于修订《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