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3日、24日、2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
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管理层查询核实,确定: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本公司在2015年7月23日披露了以人民币4.3亿元收购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并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同时披露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除此之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二、4.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除前述事项(二、4.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2.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