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
|
|
|
|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5-014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5年7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业绩快报中所列公司2015年半年度及上年同期财务数据均正确无误,但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增减变动幅度时,计算有误,现更正如下: 《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更正前: | | | 单位:元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幅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38 | 0.42 | -10.6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74% | 10.34% | 3.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6.42 | 4.49 | 42.80% |
更正后: | | | 单位:元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幅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38 | 0.42 | -9.5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74% | 10.34% | 0.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6.42 | 4.49 | 42.98%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会加强定期报告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5-015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半年报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 | | 单位:元 |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271,664,577.64 | 241,040,299.66 | 12.71% | 营业利润 | 33,655,654.18 | 26,785,743.85 | 25.65% | 利润总额 | 35,453,101.13 | 29,548,518.10 | 19.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037,036.14 | 25,394,145.20 | 18.28%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38 | 0.42 | -9.5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74% | 10.34% | 0.4% |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初 |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 897,849,506.32 | 741,455,776.79 | 21.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513,355,745.86 | 269,625,454.97 | 90.40% | 股 本 | 80,000,000.00 | 60,000,000.00 | 33.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6.42 | 4.49 | 42.98%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66.46万元,同比上升12.71%;利润总额3,545.31万元,同比上升19.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3.70万元,同比上升18.28%。业绩上升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多媒体信息系统业务较去年同期增长;2、公司加大对账龄长的应收账款的催款力度,本年账龄长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资产减值损失有所降低,利润总额增加。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关于2015年度上半年经营业绩预计中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预计存在差异,主要是公司加大对账龄长的应收账款的催款力度,本年账龄长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资产减值损失有所降低,利润总额及净利润较预计增加。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