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公告编号:2015-058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瞿洪桂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6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瞿洪桂发行127,394,324股股份,向青岛金石泓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0,319,665股股份、向张桂芹发行2,147,957股股份、向孟涛发行1,696,111股股份、向郭晨发行1,187,272股股份、向吴小岭发行746,290股股份、向周超发行678,447股股份、向何利发行339,21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029,177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