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巴安水务(300262)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巴安水务(股票代码:300262)股票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 号公告)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协调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27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巴安水务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7-2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东方航空(600115)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东方航空(股票代码:600115)股票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 号公告)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协调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27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东方航空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7-28
广发改革先锋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广发改革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广发改革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001468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7月27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改革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改革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5]1099号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5年7月8日
至2015年7月21日止 |
验资机构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5年7月23日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20,547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1,501,236,854.04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83,464.90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1,501,236,854.04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83,464.90 |
合计 | 1,501,320,318.94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10,002,600.26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6663%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1,297,149.39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864%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5年7月27日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50万份至100万份(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鹏博士(600804)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鹏博士(股票代码:600804)股票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 号公告)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协调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27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鹏博士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7-2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天龙集团(300063)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天龙集团(股票代码:300063)股票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 号公告)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协调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27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天龙集团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