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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冠城大通 | 600067 | G冠城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肖林寿 | 余坦锋 | 电话 | 0591-83350026 | 0591-83350026 | 传真 | 0591-83350013 | 0591-83350013 | 电子信箱 | 600067@gcdt.net | 600067@gcdt.net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 18,909,380,791.26 | 19,792,848,386.72 | -4.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136,024,392.63 | 5,529,314,585.63 | 29.06 |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05,603.73 | 163,932,224.85 | -79.74 | 营业收入 | 2,922,641,210.48 | 3,584,731,160.25 | -18.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8,582,980.40 | 372,556,906.68 | -17.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1,608,984.02 | 352,426,214.89 | -25.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0 | 7.64 | 减少2.64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31 | -22.5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31 | -22.58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6.2元,且本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每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为9.83元/股,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当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股票期权对于每股收益具有稀释性,因此,在计算公司本期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了股票期权对每股收益的稀释性影响性。 2、2015年4月23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赎回完成,在计算公司本期稀释每股收益时,无需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4,547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23 | 448,353,732 | 0 | 质押 | 99,990,000 | STARLEX LIMITED | 境外法人 | 2.05 | 30,389,058 | 0 | 无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8 | 29,308,765 | 0 | 无 | |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16 | 17,195,862 | 0 | 无 | | 上海新方程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方程清水源创新私募基金 | 其他 | 1.02 | 15,066,700 | 0 | 无 | | 林庄喜 | 境内自然人 | 1.01 | 15,024,597 | 0 | 无 | | 潘春光 | 境内自然人 | 0.63 | 9,329,700 | 0 | 无 | | 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4 | 8,000,000 | 0 | 无 | | 深圳清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水源26号基金 | 其他 | 0.49 | 7,236,835 | 0 | 无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46 | 6,845,604 | 0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和Starlex Limited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整体温和复苏,各国走势分化。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下行压力,报告期内,政府陆续出台了多项措施,全方位稳定经济增长效果初显,部分主要指标在二季度呈回暖趋势。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我国GDP同比增长7%。 房地产方面,上半年,行业库存压力仍高企,不同区域市场出现分化。中央与地方通过多轮刺激政策改善供求关系,央行多次降准降息,放松信贷门槛,构建宽松的市场环境;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等系列政策,刺激需求加快去库存,积极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需求。在宽松政策影响下,上半年楼市略有回暖。1-6月,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50,26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4.5%;商品房销售额34,259亿元,同比增长10%;房地产开发投资43,955亿元,同比名义增长4.6%;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637,56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3%;房屋新开工面积67,479万平方米,下降15.8%;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9,80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3.8%;土地成交价款2,866亿元,下降28.9%。 报告期内,漆包线市场竞争激烈,传统电机行业漆包线需求大幅减少,部分新兴市场领域漆包线使用率略有提升,给生产企业的创新研发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新能源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5年1-6月新能源汽车生产76,223辆,销售72,711辆,同比分别增长2.5倍和2.4倍。随着新能源汽车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地,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也在持续快速增长,并带动动力锂电池生产行业的逐步发展。 具体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3亿元,同比减少18.47%;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53亿元,同比减少18.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亿元,同比减少17.17%。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51.20%。各业务板块的基本情况如下: 1、房地产业务 (1)2015年上半年,公司房地产业务共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0.87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减少19.36%;合同销售额12.88亿元,同比减少51.10%;房地产业务结算面积为14.76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13.85%;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61亿元,同比减少19.41%;实现净利润3.24亿元,同比减少14.28%。 其中: 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进行冠城大通蓝郡的项目开发,报告期内共实现结算面积9.54万平方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6亿元,实现净利润1.73亿元; 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进行西北旺新村项目的开发,报告期内共实现结算面积1.01万平方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6亿元,实现净利润1.06亿元。 (2)公司目前在建或在售的主要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面积),亿元(金额) 项目名称 | 公司权益 | 项目位置 | 状态 | 占地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总可售面积 | 本期销售面积 | 累计销售面积 | 本期结算面积 | 累计结算面积 | 预计总投资金额 | 太阳星城B区 | 100% | 北京东北三四环之间 | 完工 | 11.89 | 46.8 | 42.04 | 0.08 | 40.9 | 0.1 | 40.87 | 47 | 太阳星城C区 | 100% | 完工 | 5.67 | 34.76 | 31.14 | 0 | 30.99 | 0.28 | 29.68 | 46 | 冠城大通蓝郡 | 100% | 南京六合区 | 在建 | 60.74 | 101.25 | 92.16 | 3.52 | 23.4 | 9.54 | 17.77 | 46 | 冠城观湖湾 | 85% | 苏州黄埭镇 | 在建 | 7.65 | 25.31 | 20.2 | 1.9 | 12.78 | 0.11 | 7.47 | 12.3 | 冠城三牧苑 | 100% | 福州鼓楼区 | 完工 | 0.54 | 3.59 | 3.3 | 0.38 | 1.16 | 0.23 | 0.91 | 7 | 冠城大通华郡 | 100% | 桂林建干北路 | 在建 | 5.31 | 10.89 | 8.39 | 0.92 | 3.66 | 0.5 | 2.59 | 4.7 | 西北旺新村项目 | 53.82% | 北京海淀区西北旺镇 | 在建 | 47.65 | 85.05 | 43.9 | 0.13 | 38.1 | 1.01 | 37.96 | 84.07 | 百旺杏林湾 | 41.003% | 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东北侧 | 在建 | 39.4 | 63.96 | 53.47 | 1.41 | 28.46 | 0.22 | 24.19 | 40 | 冠城大通珑湾 | 100% | 苏州浒关分区 | 完工 | 9.53 | 8.07 | 8.03 | 0.31 | 3.75 | 0.31 | 3.48 | 5.9 | 骏和棕榈湾 | 100% | 南通市崇川区 | 在建 | 15.5 | 48.24 | 45.48 | 2.21 | 18.24 | 2.46 | 15.87 | 29.5 | 霸州项目 | 100% | 霸州市泰山路东、黄河道北侧 | 在建 | 10.93 | 12.98 | 7.49 | 0 | 0 | 0 | 0 | 7.5 | 福州会展岛项目 | 100% | 福州海峡会展中心东北路西南侧 | 拟建 | 7.03 | - | - | - | - | - | - | 11.5 | 永泰县樟[2015]拍04、05、06号土地 | 93% | 永泰赤壁 | 拟建 | 15.95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237.79 | 440.9 | 355.6 | 10.86 | 201.44 | 14.76 | 180.79 | 341.47 |
注:①西北旺新村项目中,A3地块地上建筑面积约19.1万平方米,该地块总可售面积尚未确定故仍暂不计入。 ②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元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取得位于福建省永泰县的永泰县樟[2015]拍04、05、06号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土地尚未交付。 (3)2015年1-6月,公司房地产出租收入0.33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12%,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租物业收入。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可用于出租的物业建筑面积约2.94万平方米,截止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的出租面积约2.75万平方米,出租率93.31%,本报告期租金收入约0.24亿元,每平方米年平均基本租金约1751元。 2、漆包线业务 报告期内,面对漆包线市场的严峻形势,公司通过加大细分市场的开发力度,积极开发新能源市场,在产销量略有减少的情况仍实现漆包线净利润小幅上涨。上半年公司实现漆包线产量3.12万吨,同比减少6.96%;实现销售量3.10万吨,同比减少9.1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92亿元,同比减少17.89%;实现净利润2865.87万元,同比增长7.15%。 其中:福州漆包线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共完成漆包线产量1.57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17.22%;实现销量1.59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18.78%;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6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6.13%;实现净利润1561万元,同比减少11.94%。 江苏漆包线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共完成漆包线产量1.55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6.37%;实现销量1.51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3.65%;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76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90%;实现净利润1317.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18%。 3、有序推进新能源转型战略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布局向锂电池新能源领域的转型,有序推进转型战略的实施。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动力电池、电池组及充电技术等研发、生产、销售运营管理。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公司已经成立,在技术、人才引进及厂房选址建设等方面进展顺利。 4、设立P2P网贷平台进军互联网金融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成立P2P网贷平台“海投汇”,并于2015年6月1日正式上线运营。“海投汇”为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旗下各类金融资源,加快公司发展战略转型步伐。 2015年上半年,公司参股的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带来共计7,500万元的投资收益,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下半年,国内经济仍面临下行压力,但在1-7月出台的多重政策叠加效应作用下,预计我国经济全年将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同时,深层次制度改革和结构调整正在逐步推进,制度红利将逐步释放。 下半年,房地产市场政策方面仍将注重分类调整、因地施策,楼市“限外令”有望取消以促进市场化运行,不动产登记实施长效机制工作也将逐步推进,行业预计仍将保持宽松环境,同时上半年降息等措施积极作用逐步显现,房地产市场预计将继续回暖,区域市场需求将不断分化。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走向和政策变化,明确聚焦“大北京、大南京”的发展战略;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用户需求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策略,加快项目周转速度和销售回款;提升产品层次和品质,提高产品的溢价能力,增强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下半年,漆包线市场竞争仍将十分激烈,原材料铜的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公司将主动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加快新产品的研发,扩大新兴市场领域的产品需求份额,努力增加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漆包线产品生产规模,继续保持产品技术领先地位,挖潜增效,实现业绩稳健增长。 此外,公司将继续落实在新能源等领域的投资布局,加快投资进度和力度,从人力资源、资金、管理等多个方面确保投资的落实,促进公司产业转型战略的实施,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整体竞争力,为完成年初设定的全年经营目标继续努力。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922,641,210.48 | 3,584,731,160.25 | -18.47 | 营业成本 | 2,171,576,587.49 | 2,642,057,554.19 | -17.81 | 销售费用 | 52,243,948.16 | 54,450,595.25 | -4.05 | 管理费用 | 84,070,652.57 | 87,870,048.22 | -4.32 | 财务费用 | 86,586,704.64 | 64,724,366.11 | 33.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05,603.73 | 163,932,224.85 | -79.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418,858.53 | -1,089,488,411.8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3,133,837.45 | 855,314,920.65 | -218.45 | 研发支出 | 2,506,011.51 | 2,077,051.82 | 20.6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房地产业务结算区域结构性差异致使本期结算单价较上年同期下降以及漆包线业务原材料铜价较上年同期下降而使销售单价下降综合影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营业收入下降相应影响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房地产业务营销费用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影响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绩效费用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影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本期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而上年同期没有该项财务费用以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费用化借款影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房地产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富滇银行增资扩股款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金融机构融资净额为负值以及本期支付分红款综合影响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本期新产品新工艺技术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公司利润来源仍主要为房地产业务。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①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的“冠城转债(110028)”自2015年1月19日起开始转股。因触发提前赎回条款,2015年4月7日,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行使提前赎回权,赎回登记日为2015年4月23日。截止报告期末,冠城转债已完成转股及赎回工作,公司发行的“冠城转债”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②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6月19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公司债券。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公司债券发行事项尚在监管部门审核中。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提出2015年经营目标,即公司2015年计划实现合并营业收入约为100亿元,成本费用约83亿元,其中房地产业务全年开复工面积达到130万平方米,营业收入约65亿元;漆包线业务全年计划销量约6.5万吨,实现销售收入约35亿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9.23亿元,成本费用23.95亿元;房地产开复工面积130.9万平方米,实现营业收入14.96亿元;漆包线实现销量3.1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4.27亿元。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工业 | 1,391,945,394.30 | 1,314,409,509.37 | 5.57 | -17.89 | -18.46 | 增加0.65 个百分点 | 房地产业 | 1,460,583,704.00 | 805,192,987.10 | 44.87 | -19.41 | -16.71 | 减少1.78 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漆包线 | 1,391,945,394.30 | 1,314,409,509.37 | 5.57 | -17.89 | -18.46 | 增加0.65 个百分点 | 商品房 | 1,460,583,704.00 | 805,192,987.10 | 44.87 | -19.41 | -16.71 | 减少1.78 个百分点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东北地区 | 17,338,159.15 | 5.79 | 西北地区 | 4,134,762.58 | -13.90 | 华南地区 | 163,187,507.13 | -13.17 | 华中地区 | 104,960,124.80 | 5.88 | 华北地区 | 470,019,421.68 | -69.32 | 华东地区 | 1,939,889,247.76 | 32.06 | 西南地区 | 64,531,615.36 | 3.94 | 其他地区 | 67,948,747.23 | -38.42 | 国外 | 20,519,512.61 | -20.31 | 合计 | 2,852,529,098.30 | -18.67 |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秉持“凝聚人文,和谐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企业文化,并拥有了一支强有力的人才队伍。在房地产业务及漆包线业务方面,公司具有下列核心竞争力: 房地产业务方面 1、稳健的经营策略。 2、“冠城大通”地产品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公司注重品牌建设,确保冠城大通地产品牌在项目所在城市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并与公司规模相匹配。 3、以行业精品为标准的产品质量。公司将业主利益放在首位,多方面加强管理,力求将每一个项目打造成行业精品。 漆包线业务方面 1、公司漆包线业务历史悠久,技术实力雄厚,生产规模、研发水平及品牌影响力均位居行业前列。 2、产品质量国内领先,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多个产品品牌获国家金牌、银牌等各类奖项。“武夷”牌漆包线凭借其卓越的产品品质、顾客满意度和品牌知名度,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3、稳定的客户关系。公司目前已和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每年都被多家客户评为优秀供应商。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对外股权投资额 | 上年同期对外股权投资额 | 变动数 | 变动幅度 | 金额 | 21,737.50 | 134,000.00 | -112,262.50 | -83.78% | 被投资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占被投资公司的权益比例(%) | 福建长泰县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业 | 1,500.00 | 10 | 福建漳州芗城区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业 | 1,500.00 | 10 | 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 | 17,937.50 | 20 | 北京冠城瑞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与服务 | 800.00 | 70 |
注1:2015年2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华事达受让史毓行持有的南京万盛20%股权的议案》。同日,福建华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事达”)与自然人史毓行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福建华事达以人民币17,937.5万元价格受让史毓行持有的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万盛”)20%股权。交易完成后,福建华事达持有南京万盛100%股权(详见2015年2月13日公告)。2015年2月12日,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截止2015年6月30日,福建华事达已支付上述股权款17,250万元。 注2:2015年3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成立北京冠城瑞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冠”)与京榕商(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榕商”)共同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组建北京冠城瑞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瑞富”)。其中,北京京冠出资3,500万元,占冠城瑞富注册资本70%;京榕商出资1,500万元,占冠城瑞富注册资本30%(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3月23日公告)。2015年4月2日,冠城瑞富工商登记手续完成。截止2015年6月30日,北京京冠累计出资800万元,京榕商累计出资343万元。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金额(元) | 持有数量(股)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占期末证券总投资比例(%) | 报告期损益(元) | 1 | 股票 | 601166 | 兴业银行 | 471,200.00 | 379,080 | 6,539,130.00 | 94.84 | 216,075.60 | 2 | 股票 | 601377 | 兴业证券 | 10,000.00 | 13,000 | 355,940.00 | 5.16 | 1,300.00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 / | | | |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 / | / | | 合计 | 481,200.00 | / | 6,895,070.00 | 100 | 217,375.60 |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损益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601166 | 兴业银行 | 471,200.00 | | | 6,539,130.00 | 216,075.60 | 284,31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发行(非公开) | 601377 | 兴业证券 | 10,000.00 | | | 355,940.00 | 1,300.00 | -37,18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发行(非公开) | 合计 | 481,200.00 | / | / | 6,895,070.00 | 217,375.60 | 247,130.00 | / | / |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所持对象名称 | 最初投资金额(元)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福州隆达典当有限公司 | 13,991,400.00 | 27.63 | 27.63 | 15,119,233.54 | 77,578.92 | | 长期股权投资 | 投资 | 福建武夷山市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6.67 | 6.67 | 10,000,000.00 | 0.0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投资 | 福建莆田荔城区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0 | 10 | 12,000,000.00 | 360,000.0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投资 | 福建漳州芗城区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 | 10 | 15,000,000.00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投资 | 福建长泰县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 | 10 | 15,000,000.00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投资 |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10,000,000.00 | 10.53 | 10.53 | 1,210,000,000.00 | 75,000,000.0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投资 | 合计 | 1,275,991,400.00 | / | / | 1,277,119,233.54 | 75,437,578.92 | | / | / |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作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报酬确定方式 | 预计收益 |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 实际获得收益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 是否关联交易 | 是否涉诉 | 资金来源并说明是否为募集资金 | 关联关系 | 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14年12月5日 | 2015年1月5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40,575.34 | 100,000,000.00 | 340,575.34 | 是 | | 否 | 否 | 是 | | 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0 | 2014年12月11日 | 2015年1月5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54,794.52 | 200,000,000.00 | 554,794.52 | 是 | | 否 | 否 | 是 | | 合计 | / | 300,000,000.00 | / | / | / | 895,369.86 | 300,000,000.00 | 895,369.86 | / | | / | / | / | / |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元) | | 委托理财的情况说明 | 2014年8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61,484,000.00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递减。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
总额 | 本报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14 | 发行可转债 | 1,761,484,000.00 | 236,976,725.98 | 886,553,145.39 | 874,930,854.61 | 公司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874,930,854.61元,除将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及对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外,公司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4,930,854.61元在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合计 | / | 1,761,484,000.00 | 236,976,725.98 | 886,553,145.39 | 874,930,854.61 |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886,553,145.39元,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874,930,854.61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注: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公开发行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8,516,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1,484,000.00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诺项目名称 | 是否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产生收益情况 | 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说明 | 变更原因及募集资金变更程序说明 | 冠城大通蓝郡项目A1/B/C/D区 | 否 | 1,761,484,000.00 | 236,976,725.98 | 886,553,145.39 | 是 | 项目均按计划进行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合计 | / | 1,761,484,000.00 | 236,976,725.98 | 886,553,145.39 |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说明 |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74,930,854.61元。随着项目建设的进展,募集资金将逐步投入募投项目。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要产品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太阳星城C区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30,000.00 | 175,555.13 | 85,211.19 | 13,909.15 | 5,173.48 | 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 | 冠城新地家园(冠城大通蓝郡)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10,000.00 | 204,130.14 | 29,364.85 | 69,630.66 | 17,314.90 | 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西北旺新村等项目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60,000.00 | 597,126.32 | 171,357.62 | 26,850.65 | 7,757.38 |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项目收益情况 | 公司以人民币1500万元出资参与发起设立福建长泰县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 | 1,500.00 | 完成 | 1,500.00 | 1,500.00 | 尚未产生效益 | 公司以人民币1500万元出资参与发起设立福建漳州芗城区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 | 1,500.00 | 完成 | 1,500.00 | 1,500.00 | 尚未产生效益 |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华事达以人民币17,937.50万元价格受让史毓行持有的南京万盛20%股权。交易完成后,福建华事达持有南京万盛100%股权。 | 17,937.50 | 完成 | 17,937.50 | 24,196.51 | 南京万盛2015年1-6月实现净利润17314.90万元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冠与京榕商(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组建北京冠城瑞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中,北京京冠出资3,500万元,占冠城瑞富注册资本70%;京榕商出资1,500万元,占冠城瑞富注册资本30%。截止2015年6月30日,北京京冠累计出资800万元,京榕商累计出资343万元。 | 3,500.00 | 完成 | 800.00 | 800.00 | 尚未产生效益 | 合计 | 24,437.50 | / | 21,737.50 | 27,996.51 | / |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6家,详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财务报告附注八、九。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韩国龙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5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7日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公司会议室。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董事商建光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董事刘华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国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5,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 三、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上半年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上半年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6,148.4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鉴于上述现金管理即将到期,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万盛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即自2015年8月5日起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5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7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林常青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监事陈道彤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道彤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上半年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上半年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拟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即自2015年8月5日起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万盛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即自2015年8月5日起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5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上半年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588号文《关于核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公开发行18,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8,516,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1,484,000.00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4年7月25日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14)D-0006号”《验资报告》。2014年7月28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6,553,145.39元,其中:2014年度使用人民币649,576,419.41元,2015年1-6月使用人民币236,976,725.98元。公司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874,930,854.61元,除将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及对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外,公司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4,930,854.61元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其中:募集资金本金 |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 1.40203E+18 | 151,327.92 | 0 | 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 4.27368E+11 | 2,770,299.53 | 1,484,000.00 | 交通银行南京中央门支行 | 3.20007E+20 | 42,745.29 | 12,652.07 |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大厂支行 | 9.30702E+16 | 73,709,729.28 | 73,385,621.12 | 兴业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4.0941E+17 | 150,103,980.13 | 150,048,581.42 | 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 4.18268E+11 | 6,464.27 | 0 | 合计 | | 226,784,546.42 | 224,930,854.61 |
注:上表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本金之间的差额系账户资金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并实施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万盛”)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4年8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52,285,312.60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立信中联专审字(2014)D-0003号专项审核报告。2014年8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52,285,312.60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14年8月21日,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201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2014年9月22日,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如期归还上述闲置募集资金。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4年8月5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61,484,000.00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递减。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已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均按照协议约定到期赎回。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已到期的现金管理收益共计人民币13,734,882.15元,其中2014年度获得收益共计人民币9,467,616.45元,2015年1-6月获得收益共计人民币4,267,265.70元。2015年1-6月,公司获得已到期的现金管理收益具体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年化收益率 | 认购金额 | 实际收益
及利息 | 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 2014-12-5 | 2015-1-5 | 人民币“按期开放”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1% | 100,000,000.00 | 340,575.34 | 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 2014-12-11 | 2015-1-5 | 人民币“按期开放”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05% | 200,000,000.00 | 554,794.52 | 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 2015-1-9 | 2015-1-20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收益型 | 1.35% | 100,000,000.00 | 41,250.00 | 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 2015-1-20 | 2015-2-9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收益型 | 1.35% | 200,000,000.00 | 150,000.00 | 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 2015-2-9 | 2015-6-5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收益型 | 1.35% | 160,000,000.00 | 696,000.00 | 兴业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2014-12-29 | 2015-6-30 | 定期存款 | 保本收益型 | 1.66% | 300,000,000.00 | 2,484,645.84 | 合计 | | | | | | | 4,267,265.70 |
上述理财产品均已按照协议内容按期赎回,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余额为15,000万元,明细如下: 开户银行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兴业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 2015-6-25 | 2015-12-25 | 定期存款 | 保本收益型 | 15,000 | 2.40% |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如期将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均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61,484,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6,976,725.98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86,553,145.39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2)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3)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4)=(3)-(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5)=(3)/(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冠城大通蓝郡项目A1/B/C/D区 | 无 | 1,761,484,000.00 | 1,761,484,000.00 | 不适用 | 236,976,725.98 | 886,553,145.39 | 不适用 | 50.33% | 项目预计于2017年1季度全部竣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1,761,484,000.00 | 1,761,484,000.00 | - | 236,976,725.98 | 886,553,145.39 | - | 50.3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截止2015年6月30日,项目均按计划进行。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发行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三、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三、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74,930,854.61元。随着项目建设的进展,募集资金将逐步投入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851.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148.40万元。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5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6,148.4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鉴于上述现金管理即将到期,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万盛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即自2015年8月5日起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588号文《关于核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公开发行1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851.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148.40万元。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扣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余额已由中信证券于2014年7月24日汇入本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4年7月25日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14)D-000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南京万盛、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南京万盛世纪新城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南京万盛世纪新城A1/B/C/D区 | 44.99亿元 | 18亿元 | 合计 | 44.99亿元 | 18亿元 |
注:项目推广名为“冠城大通蓝郡”。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886,553,145.3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74,930,854.61元,除将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及对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外,公司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4,930,854.61元在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将有募集资金暂时处于闲置状态可能。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万盛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即自2015年8月5日起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除延长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及因募集资金投入实际使用而可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减少外,本次募集资金具体投资决策及投资流程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一致。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冠城大通募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即自2015年8月5日起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万盛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即自2015年8月5日起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万盛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即自2015年8月5日起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三)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冠城大通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如下: 1、冠城大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2、冠城大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降低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证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公司代码:600067 公司简称:冠城大通 公司代码:601311 公司简称:骆驼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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