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4日—7月27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2015年7月24日、27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本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近期,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亿阳信通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亿阳信通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等事宜,相关信息均以临时公告形式予以披露,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和2015年7月24日披露的临时公告,上述公告均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