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5-071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坚定信心,于2015年7月1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2015年7月27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于2015年7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以自有资金14,450,128.72元增持本公司股票5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成交均价为26.18元。
本次增持前,李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0,440,529股,持股比例为11.65%;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17,193,296股,持股比例为25.19%。李缜合计控制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6.83%。
本次增持后,李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100,992,529股,持股比例为11.71%;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17,193,296股,持股比例为25.19%。李缜合计控制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6.89%。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拟自7月21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承诺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5-072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24日、2015年7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于2015年7月1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和《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于2015年7月15日发布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于2015年7月2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和《关于对外投资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
2、公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3、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后证实: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落实《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中的实际控制人股票增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于2015年7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5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号)。
4、除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事项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5年7月21日发布了《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该对外投资事宜尚处于筹划阶段,尚需签署最终协议及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核准,尚未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