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将增加东北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02023)、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02026)、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60635)的销售机构。

 自2015年7月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北证券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账户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关于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